愛新覺羅·溥儀,光緒三十二年,即1906年,生於北京什剎海的醇王府。溥儀是光緒的弟弟載灃的長子,因為光緒無後,便被立為皇儲,在光緒、慈禧相繼離世之後,登基做了最後的皇帝,時年僅3歲。不久,辛亥革命就爆發了。溥儀雖然在辛亥革命以後宣告退位,卻還過着皇帝似的生活。
我們平常人吃飯沒有多大的講究,皇帝吃飯卻有極其複雜的程序,任何人不得出差錯。首先皇帝吃的飯不能夠叫做“飯”,而是稱為“膳”;吃飯不叫“吃飯”,叫“用膳”;開飯不叫“開飯”,叫“傳膳”;廚房不叫“廚房”,叫“御膳房”。
皇帝吃飯的時間並不固定,完全隨着皇帝個人的喜好而定,餓了就吃,不餓就不吃。皇帝餓了,只需要一聲潛台詞是“我餓了”的“傳膳”即可,太監們便一個接一個地喊着“傳膳”,一直傳到御膳房的太監那裏。這邊回聲還沒有消失,御膳房的太監們已經出發了,幾十個人抬着大小七張膳桌,捧着幾十個繪有金龍的朱漆盒。
平日菜餚兩桌,冬天還要加一桌火鍋,各種點心、米膳、粥品三桌,鹹菜一小桌,僅僅是溥儀一個人吃的。就是當時的隆裕太后,每頓的飯菜也大概有百樣左右,要用六張桌子。
溥儀還列舉了一份“宣統四年二月糙卷單(陰曆)”(即民國元年三月的一份菜單),記載着一次早膳的清單。宮裏一般只吃兩頓飯,所謂的“早膳”,其實就是午飯了。而在早上或者午後,一般吃點心。口蘑肥雞、三鮮鴨子、燉肉、燉肚肺、肉片燉白菜、黃燜羊肉、羊肉燉菠菜豆腐、櫻桃肉山藥、驢肉燉白菜、羊肉片汆小蘿蔔、鴨條熘海蔘、鴨丁熘葛仙米、燒茨菇、肉片燜玉蘭片、羊肉絲燜跑躂絲、炸春捲、黃酒菜炒肉、燻肘花小肚、滷煮豆腐、燻乾絲等等幾十種菜。
這些只是皇帝一人享用的,因此百分之八十是用來講排場的,不是食用。這些菜之所以能夠迅速地被傳上來,是因為御膳房早已經做好,放在火上煨着,以備皇帝突然傳膳。其實皇帝並非真吃這些早就已經過了火候兒的東西,而是吃太后或者太妃送的東西,她們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膳房。
這份清單還是民國成立以後的,而不是大清時候的。逢年過節,或是太妃生日,皇帝為了表示孝心,會讓御膳房製作一批菜餚送給太妃。溥儀對這些菜餚有着精闢的評價:“華而不實,費而不惠,營而不養,淡而無味。”
這種吃法一個月要花多少錢?溥儀找出了《宣統二年九月初一至三十日內外膳房及各等處每日分例肉斤雞鴨清冊》。溥儀一家六口,總計一個月要用三千九百六十斤肉,三百八十八隻雞鴨,其中八百一十斤肉和二百四十隻雞鴨是供年僅5歲的溥儀食用的。每個月還有添菜,分例還要多,當月添的肉是三萬一千八百四十四斤,豬油八百四十斤,雞鴨四千七百八十六隻,加上魚蝦蛋品之類,花去銀子一萬一千六百四十一兩七分。再加上雜費三百四十八兩,還不算點心、果品、糖食、飲料的費用,以及宮內大批的官員、太監、宮女等人的開支。
一年到頭都在做衣服,總是穿新的,溥儀有一份沒有年代的某個月衣料的清單:“皮襖十一件,皮袍褂六件,皮緊身二件,棉衣褲和緊身三十件。”不算正式的工料,僅貼邊、兜布、子母扣和線就花了銀元兩千一百三十七元六角三分三釐五毫。后妃們的分例也不在少數。節日慶典,花費更多。據説乾隆曾經這樣規定:宮中的一切物件,哪怕是一寸草都不得丟失,因此拿了幾根草放在案几上,派人每天檢查一次。到了宣統,草是沒有少,大片的土地卻葬送給了外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