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因為“九·一八”而記住了石原莞爾;因為盧溝橋而記住了土肥原賢二;因為蔣介石而記住了岡村寧次;因為臭名昭著的“何梅協定”而記住了梅津美治郎。我們每年都在紀念南京大屠殺,谷壽夫和松井石根的名字隨時都在被提起。但我們卻不合時宜地忘記了俊六,這個在中國派遣軍司令位置上呆得最久,欠下中國人血債最多的日本陸軍元帥。
1948年11月12日,日本東京。這一天,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正式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25名甲級戰犯(另3名甲級戰犯在審理過程中已死去,故未最後判決)進行最後判決。俊六是這25名甲級戰犯中唯一一位掛着日本帝國陸軍元帥軍銜的高級將領。他坐在被告席的第一排,他的左邊是土肥原賢二,右邊是廣田弘毅。此時他的臉上早已沒有驕橫之氣,只是一臉的苦澀和難堪。
俊六認為自己是必死無疑的,原因很簡單,他在1937年就以中國派遣軍華中方面軍總司令身份成為日本侵華戰爭的得力干將,先後發動了徐州會戰和武漢會戰。1941年再度以中國派遣軍總司令身份回到中國,直至1944年,豫湘桂戰役(也即日本所謂大陸交通線戰役)即是在他的直接指揮下進行的。全面侵華戰爭前,他是陸軍大將,戰爭結束時,他已是日本陸軍中僅有的三位元帥之一(另兩位分別是寺內壽一和杉山元,整個二戰期間,日本海陸兩軍獲得元帥稱號的只有6人,其中海軍的山本五十六和古賀峯一還是死後追授)。俊六的元帥禮服上沾滿了中國人的鮮血。
但是遠東軍事法庭最終只給了俊六一個無期徒刑,不知是不是出於感激,俊六在聽到宣判結果後向法官深鞠了一個90度的躬。隨後,俊六開始了在巢鴨監獄的4年服刑生涯,1952年8月,他在為美軍撰寫戰史提供了自己的日記後,獲准假釋回鄉探親。1958年4月,俊六被正式釋放出獄。這位曾經煊赫一時的日本帝國陸軍元帥就此退出了20世紀的歷史舞台,同時也以一種不可思議的方式退出了中國的主流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