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丐幫的江湖:門户數不勝數丐首能有幾房妻妾

  乞丐們身處社會最底層,為了在長期行乞中維持生計,他們走到一起,結成了自己的組織——丐幫。丐幫最早出現在城市經濟繁榮的兩宋時期,孟元老《東京夢華錄》中記錄説:“至於乞丐者亦有規格,稍有懈怠,眾所不容。”經過元、明發展,到清朝、民初達到鼎盛。三百六十行,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祖師爺,丐幫也不例外。被丐幫弟子尊為祖師爺的有範丹、朱元璋、武松、秦瓊、伍子胥等,其中範丹是最具“神威”的一個,因為孔老夫子的命就是他救的。

  傳説孔子周遊列國途中,在陳、蔡一帶斷糧,得知當地丐首範丹有餘糧,孔子即命顏回去借糧,才救了一時之急。孔子許諾,欠範丹的糧,就由孔門弟子繼續償還:“凡門頭上有字的,牆上有畫的,家有藏書的,盡是孔門弟子,討之無錯。”孔子反問範丹:“你的門徒是何等樣人?”範説:“凡衣衫襤褸,蓬頭垢面者,皆範氏門下。”範丹憂慮地説:“書香門第多有看門狗,要怎麼對付?”孔子正色道:“狗咬拿棍敲。”所以乞丐們都是手持棍棒打狗,稱之“要飯棍”,乞丐落得一個“杆上的”的名號。

  關於這打狗棒的由來,還有另外一種説法。京師丐首使用的杆子相傳是從朱元璋一代代傳下來的。當年朱元璋落魄江湖,沿街乞討,曾被兩個乞丐接濟食物。朱元璋平定四海,不忘二丐昔日恩情,就下令尋找他們,召入皇宮封賞。二丐謝絕為官,朱元璋就賜他們各持一根一尺長的木棒,棒上纏布,垂有穗,一色黃,一色藍,賜名曰:“杆。”後來這杆子就成了丐首權威的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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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杆子通常要漆成紅色,外面再套上紅色的絲綢袋,高高懸掛在幫主家中或幫眾據點最顯眼的地方。新幫主繼任都要衝着祖師爺畫像和這根棍子行磕頭大禮;有新的乞丐入夥,也要先對棍子磕頭。因為杆子不便攜帶,有時丐首就以一根極粗極長的旱煙管代行其權威。或許因為傳説中的杆子有黃、藍兩種,後來北京丐幫的兩大派也就各自以此得名了。“黃杆子”是“屌絲”中的“高富帥”,成員大都是落魄的八旗子弟。作為幫主的“丐首”,無不是王公貝勒級別的人物。這些人平時不會上街討飯,只在春節、端午和中秋出來向商鋪乞討。貴族就是乞討,也有一套莊重的規矩。他們常是兩人同行,一人唱曲,一個敲鼓板。這時候有經驗的掌櫃就要跑出店來,先把手略微舉過頭頂,再將錢幣放到鼓板上。店家必須在乞討者唱完第五句前,完成前述程序,且施捨不能少於5枚大錢。


  按規矩給了錢,則一切罷了,如果不然,那麼掌櫃的麻煩就來了。第二天來5個人,第三天來8個人,人數每天增加,在店鋪門口從早上待到晚上,不言不語,只圍觀不説話,但店主的生意當然是沒法做了。這時店主人出來求饒,那就不是幾枚大錢就能打發的了,不給這些落魄貴族們個幾千上萬,就別想正常做買賣了。那些普通乞丐組成的“藍杆子”就不能如此公開地橫行霸道了。

    誰能當丐幫幫主?

  因為中國地域廣大,如小説中那樣建立統一的丐幫組織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真實的乞丐組織都是有地域性的。如湖北的“羅筐會”、江西的“邊錢會”、 貴州的“孝義會”、 湖南的“紅黑會”等等,名號各不相同。山東、河南等地的“窮家行”,乞丐自稱“萬年窮”,又自稱“理情行”,意思是講究事理人情的幫派。窮家行內的正宗是“死捻子”,就是普通的叫花子,又細分為韓門、齊門、郭門三個支系。死捻子內又分為“花搭子”、“武搭子”和“叫街”三類。所謂“花搭子”是通過賣藝乞討,如唱數來寶、砸牛胯骨、打竹板等。“武搭子”是苦討,“叫街”的是殘疾的乞丐。

  乞丐中的“活捻子”就是小偷,死捻子看不起他們,互相不來往。他們同衙門裏的官差勾結,分享贓物。要是“活捻子”不小心偷了當地大族的東西,官差就會出動讓他們把東西還回去,以作立功之舉。丐幫的門户數不勝數,幫主的成分也是各不相同。金庸小説中説,“奉立幫主是丐幫中的第一等大事,丐幫的興衰成敗,倒有一大半決定於幫主是否有德有能。”小説中的丐幫幫主要能行俠仗義,現實中則要能在江湖與廟堂間遊走。從清末民初史料看,大約有以下幾種。首先,一些幫主是被乞丐們推選出來的,這類丐首大多是身強力壯、財力過人的一方豪強,或者欺行霸市的流氓惡棍,他們以財力和聲威震懾了眾丐,從而為眾丐所服膺,被推為丐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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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由落魄的世家子弟充當幫主。一些貴公子坐吃山空,最後把家業揮霍一空,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仗着自己有吃喝玩樂的本事,又與地方上的豪強有些關係,很容易就成為乞丐中的“精英”,成為羣丐之首。丐首要服眾,就必須有一些特殊的經歷或才能。民國時成都北門城隍廟附近有一個綽號叫做“飯甑子”的乞丐,他能三天不吃飯而面不改色;要是吃起飯來,一頓又可以吃下兩三人的飯量。他曾與人打賭,一口氣吞下20顆生雞蛋。這種本事在乞丐們看來,堪稱驚世駭俗,也就甘心對他馬首是瞻了。乞丐的領袖,説起來還只是要飯的,但他們的實際地位,卻是普通百姓難以企及的。丐首們過的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不僅家有妻妾,且出有車馬。廣州地方丐幫“關帝廳”的丐首陳起鳳住在華林寺的一間豪華卧房中,他的幾房妻妾,分住附近的民房裏面。他是乞丐,但身穿絲綢,佩戴金錶,腰纏古玉。冬天時,陳起鳳常率其門人與當地士紳大吃香肉(狗肉),不醉不歸。

  因為成員眾多,分佈廣泛,丐幫在任何地方都有不小的勢力。大户人家辦喜事,都要把丐首請到家裏,安排到上座。丐首到了後,會先將象徵權威的杆子或龍鞭掛在大門口,乞丐們來了一看就知道幫主在裏面,所以也不鬧事,東家給多少就拿多少。要是誰家辦喜事不請當地丐首,那麼乞丐們就會一輪輪到家門口去騷擾,什麼話難聽説什麼,就是給錢也不要。這時東家只好灰頭土臉地央求人找丐首説和,不情願地拿出一大筆錢消災。這在丐幫內叫作“吃大頭”或“吃肥羊”。一些丐幫能在地方上稱雄,主要是因為他們的身份是被官方承認的。前面説到的關帝廳會向辦紅白喜事的人家收取四五元或一元數角的“丐捐”,陳起鳳會將錢分為5份,自己和當地警察各拿1份,剩下的3份分給普通乞丐,以及作為關帝廳的“公款”。

  丐幫收取丐捐是官方默許的。店主為免去乞丐的騷擾,會交一筆錢給丐首,讓他治下的乞丐不來鬧事。丐首這時拿出一張紅紙,寫上“會內兄弟不得來此騷擾”。店家交了“保護費”,有了“護身符”,就能太太平平做買賣了。全國各地收丐捐的時間不同,長江中下游是每年二月和八月收。晚清時是要商家一次三千文,住家一次兩千文。收“税”時,丐首揹着一個錢袋,帶着幾個小弟,威風八面地挨家拿錢。納了丐捐的商家會得到一張“丐條”,其上有昭示合法性的“奉憲”二字。那些一時吝嗇,不肯出丐捐的人家,不久就要遭殃。過路流民一路上都瞪大眼睛,看誰家沒有“丐條”這個保護傘,一旦瞅準一家,或將鐵鏢摔在櫃枱上,聲稱是過路的鏢客,特來借錢。更有甚者,是把刀槍劍戟擺在店家門口,然後逐一擺弄,讓生意沒法做下去。到了最後,店家就要付出比丐捐多得多的花費,打發這些不速之客。

  歷史上真實的丐幫,就是社會底層遊民為生存而結成的團體,他們沒法行俠仗義,只求能在困苦中謀得一條生路。為了求生,他們也就被迫使出一些“非常手段”,應了那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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