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在即位之初,格外勤於政事,他不僅蠲免了五代以來老百姓的各種欠税,還在鹹平六年(1003年)下了一道聖旨,禁止殺牛和食用牛肉。宋真宗説,早在春秋時期,《禮記》中就立下了規矩:“諸侯無故不殺牛”,意思是要杜絕社會各階層濫殺耕牛和飲食奢侈的風氣,遏制腐敗。宋真宗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保護耕牛,發展農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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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牛肉在當年相當昂貴,原因很簡單――官府不許殺牛。在農業社會,耕牛是最重要的生產工具,西周時就有“諸侯無故不殺牛”的規定。中國古代政府給予耕牛的特殊保護,怕是今天的印度人也望塵莫及。比如,在漢朝,殺牛是要償命的,即使你是牛的主人。漢以後,對殺牛的懲罰不再那麼嚴厲了,牛主人擅自殺牛,在唐朝判徒刑一年,在元朝則要杖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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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自己的牛尚且如此,那要是殺了別人家的牛,刑罰當然會更重。在梁山好漢們所處的宋朝,在不是正當防衞的情況下,殺死他人的牛,要處以“決脊杖二十,隨處配役一年放”。在唐宋時期,不管這牛是老得拉不動犁了,還是意外瘸了腿,都是不能殺的,除非等牛自然死亡。雖然也有人偷偷殺牛嚐鮮,也不可能如 《水滸傳》裏,那些酒家有如此充足的牛肉供應。或許張青、孫二孃夫婦做人肉包子的買賣,就是因為牛肉太難尋了吧。
實際上,好漢們下館子最可能吆喝小二的是:“切二斤羊肉。”北宋以羊肉為主要肉食,《清波雜誌》記載北宋時皇宮“御廚止用羊肉”。蘇東坡也有“十年京國厭肥羜”的詩句,這位美食家連出生五個月的羊羔都吃膩了,於是發明了“東坡肉”,當然,豬肉在宋朝城市消費量也不小。那麼,梁山好漢為何喜歡吃牛肉?漢族人的飲食習慣,吃肉以豬肉為主,其次是牛羊肉和雞鴨鵝及魚蝦等。遼人的筵席之物,無非是拿出兔子的肝生切,用鹿舌醬拌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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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為農耕型民族,種田產糧是國家穩固的根本.所以,古時耕牛為重要的生產工具.一頭耕牛有時甚至比一個成年勞動力還寶貴.所以,禁止無故殺牛.通常,誰家有牛,幾頭牛,何時轉賣,何時牛死,何故死亡等等,都是需要在官府備案的.但牛死亡後,則是一般允許人吃肉的.(如老死或意外等等,牛死了到官府登記後,肉可以賣或食用.)另外,耕牛在古時價錢十分貴,所以一般百姓家,即使有牛,也不會捨得食肉而殺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