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演員張若昀向法院正式起訴
父親張健導演及
浙江南北湖夢都影業有限公司
張若昀與父親對簿公堂緣起
“張若昀1.44億違約金”
該委託合同糾紛案件
已於4月21日開庭
張健與張若昀父子
2016年12月,華策影視與夢都影業及其核心藝人簽署了《合作協議》,約定了四部影視劇項目,酬金總額共計2億元。其後,華策向夢都影業支付了協議項下1.5億元款項,並向夢都影業及其核心藝人提供了多個影視劇項目,均被拒絕。2017年8月,夢都影業先後分兩次共返還了2100萬元,剩餘款項在多次溝通後仍未返還。
2019年6月,華策向杭州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解除與夢都影業等簽署的《合作協議》,要求夢都影業等返還1.44億元酬金以及違約金,同時要求相關責任人員就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同年9月,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0424財保9號《民事裁定書》,凍結了夢都影業及連帶責任人的銀行存款1.5億餘元,並查封了相關責任人名下房產作為保全措施。
張若昀
在此前的一份民事裁定書“(2018)浙01民特88號民事裁定書”中曾明確指出“申請人夢都公司申請稱:
夢都公司和華策公司以及張健共同簽署了《合作協議》,約定演員張若昀參演華策公司四部電視劇事項”,可以確定《合作協議》中提及的核心藝人即為張若昀。
當時張若昀就曾發微博説:
“沒簽過約,未曾收錢。”
張若昀曾兩次向法院申請確認杭州仲裁委對自己無管轄權,原因為《合作協議》中其簽名系偽造,但兩次申請均被法院駁回。而張若昀父親張健稱:
《合作協議》中關於張若昀的演出費用等事宜,為張若昀通過微信授權他及夢都公司去洽談、確定和簽署的;
張若昀確未在涉案合作協議上親筆簽名,而是加蓋了張若昀的簽名章,協議存在瑕疵。
去年,在傳出張若昀深陷億元級別財務糾紛案時,就曾有所謂的知情人士爆料稱:
“這件事情並非是張若昀本人的問題,而是他的父親張健陷入了債務糾紛,而張健本身並沒有能力償還這筆債務,所以想要委託自己的兒子幫忙,但是張若昀並不想幫助父親,甚至是不想與父親有任何的往來。”
張若昀
據悉,張若昀很小的時候父母離異,他是爺爺奶奶撫養長大的。
張健是圈內著名導演、製片人,張若昀曾出演過張健導演的電視劇《雪豹》。最近一次合作是2017年拍電視劇《霍去病》,但該劇至今未能播出。
2019年,張若昀和唐藝昕舉辦婚禮,其父張健並未出現在婚禮現場。
來源: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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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西安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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