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的另一面:清政府禁煙是為了壟斷貿易

     “禁煙呼,售煙也”——有諷刺意味的清政府禁煙公所竟頒發鴉片經營特許執照

  鴉片戰爭之後,由於國力所限,中國的百年外交史幾乎變成了一部訂約、修約的屈辱史,而不平等條約也成為國人心中的一根刺。但是,一條條的條約對弱國何嘗不是一重秩序性的保護?那一重重以掠奪為目的的戰爭又給固步自封的老大中國帶來了多少“開眼看世界”的契機?自然,這種言論或許會被“愛國者”口誅筆伐,可歷史就是歷史,不會因任何人的情緒而有半分的改變,而非理性的“排外”帶給這個國家的,也只能是傷害。

  毫無疑問,鴉片戰爭作為中國近代史的源頭,它總會引起中國人的痛楚:屈辱的時代由此開始。然而,這並非事情的全部。黃爵滋的奏摺裏説洋人嚴禁其本國國民吸食鴉片,卻專誘他國,禍害別國百姓。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呢?

  樊美平先生曾經在2001年《書屋》第三期發表過《天朝的崩潰與意識的困守?》的文章,裏面提到一個被國內學界一直有意或無意忽視的問題,即英國政府對鴉片貿易的態度。

  樊先生在查閲了大量鴉片戰爭前的英國檔案後發現,英國政府承認清政府完全有權制止鴉片走私,對清政府所採取的禁煙措施,也並不企圖干預。1838年6月15日,當時的英國外務大臣巴麥尊給駐華商務監督義律的訓令中寫道:

  “關於鴉片走私貿易,英國臣民破壞他們前去貿易的那個國家的法律,女王陛下政府不能夠為此進行干預。因此,這些人由於中國關於此問題的法律而可能遭受的損失,必須由那些因他們自己的行動造成該損失的人來承擔。”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一直被我們教科書認為是“鴉片販子保護人”的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卻是一個堅定的鴉片貿易反對者,在被林則徐驅逐到海上後寫給巴麥尊的信裏還説,他對英國臣民進行鴉片走私貿易“感到恥辱和罪惡感,並懷有深刻的厭惡態度”。

  戰爭爆發之前,義律甚至想主動承擔起制止鴉片走私貿易的責任。也許他認識到,從長期來看,鴉片走私將危害到英國擴大其在華的合法貿易。義律顯然知道,英國鴉片販子並不把中國緝私官員放在眼裏,這些人已經熟知了那些中國官場的潛規則。義律天真地認為,他的出現將使得英國鴉片販子有所收斂。

  在林則徐發起嚴厲的禁煙行動後,義律代表英國政府發表了大量措辭嚴厲的通告:

  “本首席監督進一步發佈通知,警告所有那些擁有這種帆船、快艇或用其他方式裝配的小船在虎門以內從事該非法鴉片貿易的英國臣民:如果中國政府認為適於捕獲並沒收那些船隻,女王陛下政府將決不進行干涉。”

  筆者無意否認鴉片貿易的罪惡性、清政府打擊鴉片貿易及抗擊侵略戰爭的正義性,這裏引發一個問題的思考就是,既然英國政府並不支持鴉片走私貿易,那林則徐的禁煙運動何以引發一場戰爭?”

  對於鴉片貿易的爭論,不論是中國還是英國,從來就沒有平息過。早在18世紀80年代,英國許多有識之士就一直在譴責並呼籲取締鴉片貿易,如沙夫茨伯裏伯爵就曾説過:“這個國家慫恿這種罪惡的交易是極壞的,也許比慫恿奴隸貿易更歹毒。”就連東印度公司鴉片代理處經理賽蒙也深有感觸地説:“鴉片產品摧垮了人民的健康,使其道德淪喪。”

  英國以貿易立國,很多英國人更加看中資本的逐利性,既然鴉片能帶來這麼巨大的利益,且鴉片在英國本土又沒有市場,看不到鴉片的危害,英國議會長期通不過禁止鴉片的法案也就可想而知了。

  對於受害國的中國來説,鴉片走私貿易可能沒有英國議會里紳士們辯論的那麼輕鬆了。御使袁玉麟説過,百姓要是仍舊沉湎於鴉片的話,那麼“夫無以訓妻,主無以使僕,師無以教學子”,民心將毀於一旦。面對越來越猖獗的毒品入侵,清政府內部也展開了一場激烈的辯論。

  黃爵滋主張制定新的法律,對吸食鴉片者限期一年戒煙,爾後查獲再吸食就殺頭。但當時大多數督撫都不同意這個辦法——由於牽涉到當時複雜的死刑上報程序,撲殺癮君子只能給各地督撫帶來無盡的麻煩。他們大都贊同去海口查禁,正如矛海建先生在《天朝的崩潰》裏指出的,“禁煙責任推給海口,內地官員即可擺脱干係;能夠推到廣東最妙,禁煙成了廣東一省官員的事務,其餘省份當然樂得輕鬆”。

  林則徐支持黃爵滋的建議,他説:“死刑是對吸煙者非常嚴酷的懲罰。但是用死刑威脅他,恫嚇他除去這種惡習是對的。吸煙之輩陷溺已深,會因戒煙痛苦而拖延到追悔莫及。因此,煙癮必須由國家幫助來戒絕,須開設戒煙院。”

  後來,他給道光帝上奏説,倘若朝廷對鴉片走私貿易視而不見,“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這句話深深觸動了道光帝,於是下定決心禁止鴉片。

  1839年,林則徐作為欽差大臣南下廣東發動了一場規模浩大的禁煙運動。讓林則徐感到驚訝的是,當他下令收繳鴉片時,義律未請示倫敦,也沒有討價還價,就命令英國商人交出所有存貨兩萬多箱鴉片,此舉讓林則徐感到滿意,卻引起了英國朝野一片譁然。



  一個意外事件

  1839年7月7日一夥英國水手來到九龍尖沙咀的小酒館酗酒鬧事,引發鬥毆,結果導致村民林維喜傷重死亡。林則徐毫不遲疑地要求英國人交出兇手,按大清律要捉拿水手中的一人來償命。但義律只同意賠償死者家屬並懲辦所有參與此事的水手,而拒絕交出一人來殺頭頂罪。這時,大清律與英國法律發生了國際法意義上的衝突,中國人認為殺人償命是理所當然,而英國人卻無法認同自己的同胞遭受他們認為的“野蠻肉刑”。這種衝突正是後來租界內治外法權的由來。

  雙方僵持不下的時候,林則徐在8月15日下令禁止一切貿易,並封鎖了外國在廣州的全部外貿企業。義律見勢不妙,趕緊命令英國商人及家屬登船上海。林則徐則進一步採取措施,嚴禁村民供應英船日用物品,並派戰船封鎖英船,如果發現上岸的外國人,一律就地正法。無奈之下,義律在9月5日派特使要求林則徐解除封鎖,恢復正常貿易關係。林則徐見未達到目的,拒絕了義律的要求。當天下午,英國軍艦向封鎖他們的中國戰船開炮。

  大英帝國終於露出了它猙獰和強權的一面!

  國際社會的無政府狀態只能導致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即使現在的國際社會相對文明,但這個法則顯然同樣適用。英國在忍耐了近半個世紀後,終於決定要採用炮艦政策把中國納入到其利益範圍了。

  此時的倫敦,聽到中國焚燒鴉片的消息後,從事東方貿易的院外活動集團立刻動員起來了。這些利益集團向政府施加了強大的壓力,要求政府採取堅決行動。19世紀大英帝國的政治巨頭帕默斯頓甚至叫嚷着説:“給中國一頓痛打,然後我們再解釋!”


  但發動對中國戰爭的議案也不是一邊倒。帕默斯頓同時期的政治對手格萊斯頓,嚴厲譴責説:“在人類歷史中,我從未見過如此不正義,並故意要使國家蒙受永久恥辱的戰爭,高傲地飄揚在廣州城頭的英國國旗,只是為保護一樁可恥的交易而升起的。”

  很可惜,無數的歷史事實證明,道德也好,正義也罷,常常讓位於利益。

  1840年4月7日,托馬斯·斯當東爵士,也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小斯當東,他來到下議院闡述了他的論點。他説,“當然在開始流血之前,我們可以建議中國進行談判。但我很瞭解這民族的性格,很瞭解對這民族進行專制統治的階級的性格,我肯定:如果我們想獲得某種結果,談判的同時還要使用武力炫耀”。

  他的話很起作用,議案通過了。雖然在最後表決中,議案僅以271票對262票的微弱優勢得到通過,但這並不足以安慰地球另一邊的中國人。

  林則徐和英國議會顯然沒有在同一平面上思考問題。林則徐認為他的問題是進行一場反毒品的鬥爭;而英國卻認為這是涉及貿易自由這一神聖權利的問題。英國議會辯論的時候,把政府的戰爭議案説成是發動一場“鴉片戰爭”——據説這是“鴉片戰爭”一説的最早原始出處。

  林則徐算是當時最瞭解英國情況的朝廷命官了,他配有四個翻譯,終日為他翻譯英文書報,整理成冊,以供參考。想必林則徐已經瞭解了英國的地理環境、人口、軍隊等實力情況。但從簡單的數字來看,英國顯然不如天朝。在鴉片戰爭前,中國的GDP仍居世界首位,甚至超過整個西歐加起來的總數。但正如張文木先生指出的,“在大國興衰史上,被打敗並由此衰敗的,多是富國!”由此看來,落後就會捱打並不見得就一定是什麼真理。(《世界地緣政治中的中國國家安全利益分析》)

  林則徐斷定英國不可能會為了鴉片而與天朝開戰,理由很簡單:英國路途遙遠,補給困難,怎有實力冒犯天朝?何況中英貿易近兩百年,茶葉生絲等貿易利益重大,斷不可能為了一些鴉片走私商人而大動干戈。而道光帝更是對這些糾纏不清的夷務早已厭煩不已,在虎門銷煙後,他乾脆宣佈“英逆”罪行,永久禁絕通商,並下令將英國艦船驅逐乾淨。

  鴉片只是一個導火線。就像日本封鎖了馬關海峽的長州藩一樣,最終激怒了在日本有巨大經濟利益的英國。英國駐日公使阿爾托克1864年提議,與法國、荷蘭及美國組成“四國聯軍”很快就打開日本的國門。可見關鍵問題其實還是馬戛爾尼半個世紀前的老問題:打開天朝的大門,開放通商貿易。此時的大英帝國,較馬戛爾尼時期可謂更加突飛猛進,工業革命業已取得重大突破,大量廉價的工業品正在世界範圍內四處尋找市場,而英國的蒸汽戰艦和長槍大炮,已經足以敲開天朝的大門。

  戰爭,使天朝的無知和衰落徹底暴露。

  歷史的轉彎處,禁煙作為內政無疑是正確的,但若要與禁絕通商的外交滲雜,林則徐怎麼可能意識到,在這樣一個加速發展的全球化時代,閉關鎖國早已淪為歷史塵埃,在這樣一個時代,早加入這個全球化進程早受益,但歷史的慣性已超越了林則徐等人的思考範圍,後人也只能發些“事後諸葛亮”的議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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