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三代領導王倫晁蓋宋江三人有沒有共同之處?

  梁山泊先後經歷了三任寨主,王倫、晁蓋和宋江。這三人出身經歷不同,行事風格迥異,在江湖上的名聲、影響和號召力也是大不相同。然而,他們能夠成為梁山泊寨主,肯定不是泛泛之輩,必定都有其過人之處。比如説王倫,他既不會武藝,又不懂的“文學”,心胸還那般“促狹”,杜千憑什麼要讓給他當山寨寨主?王倫當上梁山泊寨主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官軍也不是征剿過一次兩次了,為什麼梁山泊還能存在下去?這從另一個側面説明,王倫也不是一無是處,肯定也有他的長處。這個長處是什麼呢?就和晁蓋、宋江一樣的共同之處——疏財,能謀財!區別在於,晁蓋、宋江的疏財是一種主動行為,而王倫是一種被動的行為。

  説晁蓋、宋江不貪財這個沒有人有異議。當然了,像“仗義疏財”這種概括性的語言還要有具體事例來支撐,否則也是不能令人信服。既然如此,我們就來看看三個人的具體事例。

  先説晁蓋。劉唐打聽到,北京大名府梁中書要給丈人蔡京過生日,弄了十萬貫珠寶財物,喚做生辰綱。劉唐是東潞洲人,千里迢迢跑來找晁蓋,為的是“獻此一套富貴”給他,為什麼?就是因為山東、河北多有人前來投奔晁蓋。還有薊州的公孫勝,本州的吳用,他們都知道有這樣一件事情,他們共同想到的一個人都是晁蓋,可見晁蓋在江湖上不是浪得虛名。在一件具體小事上,也能看出晁蓋仗義疏財。雷橫捉了劉唐,晁蓋並不知道劉唐是個什麼來路,而雷橫也並沒有什麼證據表明劉唐就是個賊,但他還是給了雷橫十兩銀子。後來生辰綱事發,晁蓋、吳用等人準備通過三阮處上梁山泊,有些莊客不願意跟隨前去,晁蓋都“齎發他些錢物,從他去投別主”。這種惶急奔命之時的舍財行為,更能説明晁蓋的仗義。還有,當他在梁山站穩腳跟後,把報答宋江當作是“第一件要緊的事務”,一出手就是百兩黃金。就是公孫勝回家探望老母這樣的事情,晁蓋也是拿出金銀給他作為路費。只有做頭兒大哥的疏財,不是個守財奴貪財鬼,下面的小兄弟才會多得些好處。顯然,劉唐、公孫勝、吳用自願以晁蓋為主,他們給予晁蓋的這份信任,晁蓋受得起。

  宋江的外號是及時雨,人有困難遇到他,就像是旱天下了雨一樣。實際情況也是,他自己本身在逃亡之中,還拿出銀子給武松。坐牢時開銷很大,他給李逵還了賭債,還一下子給了他五十兩銀子。如果説這些都是一些好漢,不能説明問題,那麼,在一些普通人那兒也能體現出宋江的仗義疏財。宋江經常資助唐牛兒,因而唐牛兒喚他做“孤老”;賣湯藥的王公,宋江答應送給他“一具棺材”。古人把殯葬看得很重,給人一具棺材,這對普通人來説是一種很大的賜予,因而王公才會説:“老子今世不能報答,後世做驢做馬,報答押司。”儘管這事情不知道有沒有做成,但任何人都不會懷疑宋江説的是虛話。就是宋江娶來閻婆惜,最開始也是出於同情,同樣是一種疏財行為。如果不涉及錢財的來源,宋江的疏財行為的確是無人能及。

  王倫舍財,是不是“疏財”,需要辯證地看。

  林沖上梁山,王倫害怕他好武藝,一旦識破他的手段,強佔山頭,自己沒法迎敵。因此,為了“免致後患”,他只好“發付他下山”。王倫用的是什麼辦法呢?請林沖赴宴。酒席快要散了的時候,“王倫叫小嘍羅把一個盤子,托出五十兩白銀,兩匹紵絲來”,讓他“尋個大寨安身歇馬”。不管怎麼説,這也是一種舍財。林沖正在性命攸關時刻,又能到哪裏去安身?所以,王倫又讓他取一個投名狀來,這就引出了另一個人——楊志。

 


 

  楊志失陷了花石綱被免職,他“收的一擔兒錢物,待回東京樞密院使用”,打算官復原職。正好趕上林沖要一個投名狀,這擔錢物被林沖弄到了山上。王倫看他好武藝,就想讓楊志留下來挾制林沖。由於楊志還心存幻想,所以執意要走,説:“如不肯還(行李),楊志空手也就去了。”王倫留他住了一宿,第二天吃過早飯,“眾頭領叫一個小嘍羅,把昨夜擔兒挑了”,一齊把楊志送下山去。

  晁蓋生辰綱事發,帶着六位好漢上了梁山,聽了他們的所作所為,王倫一時間驚得説不出話來。王倫“心內躊躇”,也就有了不留晁蓋等人之心。當然了,王倫要送走晁蓋的路數和此前送林沖時一樣——送銀子。“看看飲酒至午後,王倫回頭叫小嘍羅取來。三四個人去不多時,只見一人捧個大盤子,裏放着五錠大銀子。”假如四個人,每人五個,總共是二十錠大銀,每錠大銀是五十兩,就是一千兩銀子。這時候的梁山泊,還沒有多大家業,一次出手千兩紋銀,這王倫也算是出手大方,至少算不上小氣。

  如果説,王倫對於晁蓋那是寧可傾家蕩產也要送走,因為面臨着山寨寨主之位即刻失去,不得不這樣做。那麼,面對着林沖、楊志來説,則完全能夠説明他不是個守財奴。林沖是單身一人上的梁山,假如王倫吝嗇錢財,他應該有很多方法送走林沖。可能會説,憑林沖的武藝,王倫、杜千、宋萬三個人加在一起也不是對手。但這是在人家地盤上,並不是在戰場上任你馳騁。林沖下山去取投名狀,遇到過一個二三百人的商隊,他沒敢動手,這個山上可是有七八百人吶!更何況,王倫可以使用陰招的。當然了,使用陰招不是好漢行為,但問題是,誰又把王倫當做好漢看待來着?所以説,王倫心胸狹窄,容不得人不假,可是在錢財上,還不是看得比命很緊。還有楊志那擔錢物,這本來就是林沖的繳獲,留下來不行嗎?綠林好漢本身就是打家劫舍的強盜,放在你家裏他都可以去搶,已經搶來了還能不是他的嗎?如果留下財物,還有可能留下楊志,用強盜的理論來對待這個問題,很容易就會這樣做,但是王倫還是沒有這樣做。

  拿銀子打發人走,而不是直接拒絕或者想壞招“黑”人,所以,王倫和李忠等山頭大當家還是不一樣得。正因為如此,李忠等人不能夠自立,而王倫的梁山還是存在了下來。再加上優越的地理位置,這梁山也就成了好漢們的嚮往。

  梁山好漢大多是貪財的,那些開黑店、開賭場獨霸一方收保護費份子錢的就不用説了,為了錢財他們可以殺人!就是武松、李逵甚至魯智深這樣的人也是貪財之人。武松在柴進莊上,人家只拿他當一般客人對待,他就受不了,宋江給他一些錢財,他就在宋江面前甘心當小弟。在鴛鴦樓上,武松殺了張都監蔣門神等人,不是想盡快離開這最危險的地方,而是先拿幾件銀酒器揣在懷裏,這會讓人怎麼看?在江州,李逵見了嚮往已久的宋江,誆騙了宋江十兩銀子,酒也不顧的吃,馬上拿去賭錢翻本去了。要知道,這個李逵可是個嗜酒如命的主兒,喝酒期間碗小了都不痛快!後來宋江給他還了賭債,又給了他五十兩一錠大銀,從此後,宋江哥哥就是要了他的腦袋也不怨。李忠、周通佔住桃花山,“放着許多金銀,卻不送與”魯智深,“直等要去打劫得別人的”,才肯相送。魯智深更絕,趁他倆下山打劫的機會,把他們的“桌上金銀酒器,都踏扁了”,然後從後山“亂草處滾將下去”,揚長而去。他們這些人所以不被人們貼上吝嗇鬼的標籤,只在於,他們會拿着錢財去救危濟困,尤其在好漢間,他們大多都非常仗義。

  不貪財的王倫為什麼會死呢?這是一種現象,綠林山頭的火併。文學作品離不開現實,大多數情況下,綠林山寨寨主的更替,就是晁蓋代替王倫和宋江代替晁蓋同樣的情況。而王倫這種情況應該是更多,魯智深奪取二龍山,也是類同情況。實際上,一旦坐上寨主之位,就不能太過吝嗇,否則,你這把交椅就坐不住。綠林好漢不都是做下彌天大罪才去佔山頭的,有些人,尤其是小嘍羅,他們是為生活所迫才去當“賊”的,你一個吝嗇鬼當寨主,誰會長期跟着你幹?就像那個李忠,在綠林山頭當中也算是一個“老資格”了吧?可就是沒什麼大發展,為什麼?除了地理因素,關鍵就是他那個吝嗇所致。

  如此看來,王倫、晁蓋、宋江三任梁山寨主,他們的共同之處在於疏財,區別只在於王倫是被動的舍財,不是仗義,是一種心胸狹隘的另類算計。由此看來,當一個山大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能聚財,肯疏財,還得能容納人才。否則,這寨主也是坐不穩的,就像王倫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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