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風破浪的姐姐》開展得如火如荼,讓一票姐姐們又紅了一次。
不光姐姐們紅,女團經理人杜華也因為各種“蜜汁操作”火了。
因為丁當唱得太好給人家打低分、cue許飛換組、不喜歡唱跳俱佳的人等等等一系列操作,讓網友大跌眼鏡。
這就是樂華公司的CEO?這就是那個造星無數的娛樂圈教母?這就是王一博背後的“親媽”?
這女人怕不是有毒吧!
仔細看看這女人的過往履歷,不得不感慨一句,夠狠!
14歲的時候,杜華在得知偶像林青霞是在大街上“隨便走走”就被星探發現了,杜華就在南昌最繁華的大街上整整走了三年,鞋都磨破了幾雙。
然而,就是沒有星探來找她。
年輕的杜華可能還不知道,她和偶像之間差的絕不只是那幾步路,而是臉和氣質。
長大了一些杜華可能就明白了這件事。於是,出名無望的她就把心思都放在了賺錢上。
那年頭盜版CD賊賺錢,杜華就看準了這個商機,從老家買盜版碟去北京賣賺一個差價。
盜版商販杜華大學四年沒向家裏要過一分錢,還通過這一經歷鍛煉出了自己的口才和眼光。
畢業之後,杜華落腳在了一家知名電子商務公司,一年後又跳槽到華友世紀,擔任公關總監及華友音樂總經理。
工作特別努力,懷孕九個月也不請假,直到快生了才去住院。
進了醫院,老闆給杜華打電話,讓她去處理工作。
杜華説,給我幾個小時,生完孩子我就去處理。
只要你足夠努力,早晚有一天,你的老闆會更有錢。
但杜華的老闆太不爭氣,杜華已經這麼努力了,他們公司還是被盛大收購了。
於是生完孩子一個多月的杜華出門創業了,走上了女企業家的道路。
2009年,韓國練習生文化席捲亞洲,非常有商業眼光的杜華認為這是一塊有前途的“肥肉”,但自己在這方面沒什麼經驗。
就在這時,韓國組合SJ唯一的中國成員韓庚回國了。
杜華立刻聯繫到韓庚,向他提出了合作的意圖。
彼時的韓庚正當紅,在亞洲擁有相當一批粉絲,但由於和SM公司尚未解約就退隊回國,在國內沒有經紀公司,還官司纏身。他急需一個穩妥靠譜的公司,但當時的樂華只是一個剛剛起步的小公司。
為了讓韓庚加入,杜華擺出了十足的誠意,狠心拿出了公司的股份,還幫韓庚與SM公司打官司。
於是,韓庚從SM公司順利解約,既成為了樂華旗下的藝人,又成為了公司股東,還順帶把公司的男團女團做了起來,讓樂華成為了最早一批擁有練習生的內地娛樂公司。
不難看出,樂華現在的模式和制度跟韓國的娛樂公司有很多相似之處。這樣雖然便於公司對藝人的管理,但也存在着問題。
對練習生要求太狠,每天要完成16小時訓練,每週8支舞,還要有周考、月考、季度考、半年考、年考,只要一次沒過就直接say拜。
孟美岐為了一支舞大冬天在地下練習室把所有鏡子跳到起霧;範丞丞為了MV三天瘦17斤;朱正廷3天沒睡帶病參加演唱會最後被救護車拉走。
你可以説這是哥哥姐姐自己努力,但換個想法,不努力的要麼被淘汰要麼自己受不了跑了。因為公司就這樣,要麼接受,要麼離開。
杜華本人除了狠以外,還有實在。實在的圈錢,實在到被幾十萬人私信罵。
當初UNIQ可以説是非常能打的一個男團,但隊內有兩位韓國成員,由於限韓令不能在國內合體。對其他三位中國成員,樂華就直接放置不管,逼得隊長周藝軒去參加其他選秀。
之後又把範丞丞、朱正廷、黃明昊從nine percent帶走,回家奶樂華七子,導致nine percent無法合體;《創造101》之後故技重施,想帶走孟美岐和吳宣儀,被騰訊拒絕之後又把兩人放回去,但卻害孟美岐丟失C位。
這些行為雖然對公司效益很大,但對藝人未來卻並不光明。
不過這對杜華來説無所謂,她要的本來也不是她的藝人爆紅,小紅就可以了,太紅不好控制。她甚至呼籲同行手拉手,不管哪家藝人解約,直接全行業封殺。
敢把這種話拿到明面上來説,就問你杜華夠不夠狠,夠不夠實在!
不知道從SM解約的韓庚有沒有感覺後背一涼。
造星無數,從盜版碟地攤商販到月入數億的娛樂公司老闆,旗下藝人熠熠發光,杜華能夠走到今天完全是靠她的“狠”,就是不知道她的這份“狠”和實在,還能讓她和她的藝人們走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