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婦女纏足,硬生生地把雙足裹得小小的,認為婦女有“三寸金蓮”,走起來才好看。纏足的過程,為了硬把雙足屈折壓束,要在發育時期,用長帛纏起來,很痛苦。這種風氣,在清末民初才有人倡“天足”,婦女的雙足得到了解放。現在七八十歲的老輩人,在小時可能還見過纏足的婦女的。纏足卻與滿族無關,滿清是反對纏足的。
纏足的起源,據説起於南唐李後主。他有個宮嬪叫做窅娘,纖麗善舞。把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穿起高高的“金蓮”,她跳起舞來,更加嫵媚好看,迴旋有凌雲之狀。於是許多婦女學她的樣,到宋代以後成為民間的風尚。清朝初期,就禁纏足。由康熙帝提出,交給高層官員開了個會議,規定禁止裹足。規定得相當嚴格,違者的父親甚至要打四十板,流徙;或者枷一個月,也打四十板。《清朝野史大觀》卷三這樣記:
“康熙三年。遵奉上諭,議政王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員會議。元年以後所生之女,禁止裹足。其禁止之法,……若有違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兵民交付刑部,責四十板,流徙;其家長不行稽察,枷一個月,責四十板。”清朝命令薙髮,禁止纏足,都是強調滿族的習俗。早在太宗(皇太極)的時候,已經規定“有效他國衣冠、束髮裹足者,治重罪”(太宗本紀二)。入關以後,更強要漢人照他們的方式生活,則是狹隘而專制的。
剃髮,對漢族人的刺激是很大的。所以除了初期激起江陰、嘉定等地的強烈反抗之外,一直到後來太平天國的興起,也還很強調反對剃髮。楊秀清、蕭朝貴的《奉天討胡檄》中,有一段就激昂地説:“夫中國有中國之形象;今滿洲惡令削髮,拖一長尾於後,是使中國之人變為禽獸也。”強令剃髮,或者禁止纏足,都説明滿清當時非常強調本民族的特點,排斥他民族的特點。這樣強調民族的差異,只會激化矛盾,引起衝突。但是清朝到底是能穩定下來,坐了二百多年的江山,這不能只靠高壓,應有別的因素。
《清朝野史大觀》卷三,有“籠絡漢族之政策”一則,很扼要地説明了康熙皇帝另外一面的手法,説:“聖祖……知漢族之不可以武治也,乃用儒術以束縛之。計其政策有六……”,這六條是:
一、崇祀孔子。
二、舉博學鴻詞科,以網羅明季遺民,及奇才傑士。
三、開館編會典、字典、明史、佩文韻府等書。
四、巡遊江南,召試名士,以覘察民心。
五、開千歲宴,詔天下不論滿漢官民,凡年過六十五者,皆得與宴賦詩,以示滿漢一體。
六、取士複用八股,以牢籠志士,驅策英才。
這裏面,開千歲宴,當時固然作為稀有的事四處傳説,到現在提“千歲宴”,人們仍普遍知道,這是尊重老人家,請來宴會。六十五歲以上,每桌十二人,大致就千歲了。而當時康熙是把這件事做得很隆重的。《清史稿.聖祖本紀》記得頗詳細:“五十二年三月壬寅,召直省官員士庶年六十五以上者,賜宴於暢春園,皇子視食,宗室子弟執爵授飲。扶掖八十以上老人至前,親視飲酒。”這一天,九十歲以上的有三十三人,八十以上五百三十八人,都賜白金。八十歲以上老人被扶掖到皇帝面前飲酒,很榮幸,回去一家一定説個沒完,效果一定很好。
康熙在“籠絡漢族”方面,做得很成功。成功的原因,可以再探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