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常用手或額部接觸寶寶額頭的辦法來判定是否發熱了,這不太可靠。可靠的辦法是用體温計測量。測量部位有口腔、肛門與腋窩等處,簡稱口温、肛温與腋温。
口温或肛温最準確,但寶寶通常不合作,容易弄碎體温計,出現安全事故。相對而言,測腋温的刺激性較低,寶寶的配合度較好;只是測量時間稍長些,需要持續5~10分鐘。水銀體温計容易碎,可能對寶寶造成傷害,電子體温計則比較方便與安全。
- 體温的具體數值與測量的部位有關
如腋下測温,體温計的讀數超過37攝氏度,且晝夜間波動超過1攝氏度即為發熱;體温在38攝氏度以下為低熱,在38~39攝氏度間為中度熱,在39~41攝氏度為高熱,超過41攝氏度為過高熱。發熱時間持續2周以上,經過較全面體檢和常規實驗室檢查未能確診者,稱為“原因待查熱”或“不明原因熱”。
- 晝夜體温有變化
美國有關調查表明,正常人體温晝夜變化幅度最高達1.3攝氏度,每天早晨6點與下午4點的體温上限分別為37.3攝氏度和37.8攝氏度。因此,並非任何情況下體温超過37攝氏度都是發熱。比如説,當寶寶情緒激動尤其是哭鬧、剛吃完飯或洗澡後,體温會比正常情況稍高一些。應待他安靜下來半小時後再測量。
確定寶貝是否發熱最好請教醫生,尤其是體温處於邊緣狀態時,不可僅憑自己的一知半解而作結論,以免弄巧成拙,對寶寶健康不利。
寶寶發熱:10種情況該上醫院
寶寶發熱的家庭處理當確定寶寶發熱,但熱度不高(如38攝氏度以下),且一般狀態良好(如精神好,哭聲響亮,食量、睡眠、活動無明顯變化),就沒必要急着跑醫院,可在家觀察處理。在沒有冷風直吹的情況下,脱去寶寶身上過多的衣褲或者鬆開衣褲,以便散熱降温。
- 有兩種情況需要避免
一種是在冬春等低温季節,因擔心寶貝感冒而將其裹得嚴嚴實實,結果不僅妨礙了散熱降温,甚至可能誘發高熱驚厥;
另一種是有些老人喜歡給寶貝捂汗來退熱,殊不知越捂體內產生的熱量越多,體温就會越高,甚至發生中暑、捂熱綜合徵,嚴重者可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危及寶貝生命。
- 每天至少喂水400毫升,以利於退熱
發熱的寶貝食慾減退,皮膚不顯性失水增多,加上多伴有嘔吐或腹瀉,若不及時補充水分,容易導致脱水症狀,造成高熱持續不退,醫學上稱為脱水熱。有些發熱伴畏寒無汗的患兒,可酌情喂點薑湯,以促進皮膚和血管散熱。
- 物理降温法需用温水擦拭
實施物理降温法,用温水反覆擦浴寶寶全身大血管分佈處,如前額、頸部、腋窩、腹股溝及大腿根部,可促進血管擴張而散熱。但酒精或冷水擦浴則不宜,因為寶寶發熱時,皮膚血管擴張,體温與冷水的温差很大,可引起畏寒、渾身顫抖等不適症狀,甚至加重低氧血癥。
寶寶發熱:10種情況該上醫院
是否用退熱藥應看指標發熱本身並不完全是壞事,乃是人體的一種防禦反應,能廣泛地調動體內免疫系統的力量,如增強吞噬細胞的活性,促進抗體生成,消滅入侵的病原體,有利於病情康復。所以不可一見體温升高就用退熱藥。特別是在沒有明確診斷前,盲目用藥物退熱可能掩蓋病情,干擾診斷。
- 應用退熱藥的指標,是體温達到38.5攝氏度或以上
對乙酰氨基酚(適用於2~3個月以上的寶寶)或布洛芬(適用於6個月以上的寶寶)兩種口服藥較為安全,一般服用後半小時到1小時,寶寶會通過出汗散熱,使體温降低。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寶寶服藥後不久就“原封不動”地吐了出來,可再喂一次;若服藥超過半個小時才吐,説明藥已吸收大半,無須重新服用。
有高熱驚厥史的寶寶,發熱時要更加積極與及時地動用退熱措施,當體温接近38攝氏度時就須着手退熱。最好將物理降温與口服藥物結合起來,阻止體温升到引發驚厥的程度。
10種情況需儘快送醫在家庭處理與觀察時,一旦寶寶出現了以下10種情況之一,應及時送醫院,不要耽誤。
1.不足3個月的寶寶發熱超過38攝氏度,3個月以上寶寶達到39.5攝氏度或以上。
2.患兒反覆發熱(1歲以下寶寶持續發熱24小時以上;1歲以上寶寶每天發熱,並持續3天以上。
3.患兒出現驚厥。
4.患兒舌頭、指甲、口唇發紺,活力低下,精神差,出現疲倦乏力、不吃不喝、嗜睡或不易叫醒等症狀。
5.患兒反覆嘔吐或腹瀉。
6.患兒呼吸時聽到喘息聲。
7.患兒呼吸加快,鼻翼煽動,很可能患了肺炎。
8.患兒體温雖在下降,心跳卻仍然很快。
9.患兒發熱的同時還有其他特殊疾病,如心臟病、腎病、免疫性疾病等。
10.患兒反覆出現午後低熱,伴有咳嗽,可能患上了結核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