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説得了癌症之後一年左右甚至三個月的時間就會死亡,這個説法是極其錯誤的。不僅讓很多病人喪失信心,還有可能過早的放棄治療。癌症的生存期決定因素很多,與癌症種類有關,病理類型有關,與分期有關,也與治療是否規範有關。通過積極規範的治療,是可以實現長期生存的,“絕症”這個詞已經不適用於癌症患者。
就癌症種類來説,有些癌症對人體危害較小,完全可以治癒的,比如甲狀腺癌,乳頭狀甲狀腺癌治癒率極高,經過手術切除再配合中醫藥治療基本不影響正常壽命。像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生殖細胞腫瘤、惰性淋巴瘤,這類疾病經過化療或靶向治療,可以達到臨牀治癒。乳腺癌也是如此,早中期乳腺癌經過規範綜合治療,超過10年以上生存期的很多,即便是晚期乳腺癌,只要給予規範的治療,超過5年的也大有人在。對於惡性程度較高的小細胞肺癌、肝癌、胰腺癌,如果發現早,經過治療生存期也可以超過5年以上。就癌症的治療來説,治療與否、治療是否規範與病人的生存時間有着很大的關係。當確診某種癌症,尤其是惡性程度較高的實體瘤,比如食管癌、胃癌、肝癌、腸癌等,如果完全不治療,生存期確實很短,像晚期肝癌可能只有3個月左右。
很多癌症患者經過治療之後是可以實現長期帶瘤生存的,各項指標正常,跟正常人無異。所以,一旦確診為惡性腫瘤,如何選擇有效的治療方案,是治療成功或失敗的關鍵。癌症的首次治療非常重要,首次治療是否成功,直接關係到患者的生死存亡,決定患者的生存期。癌症首次治療並不是僅僅指第一次手術,而是指確診癌症後的整體治療策略,包括手術、放化療、中醫藥治療等個體化綜合治療。很多癌症患者治療失敗的主因,並非因為癌症本身,而是由於誤診、錯治或治療不當,比如沒有使用最適合的療法,沒有辨證運用中醫藥,失去臨牀治癒的機會,也給以後的治療造成很大的困難,有一些甚至只能採取補救措施,加大了治癒的難度。
中醫腫瘤臨牀用藥更注重顧全整體及患者的臟腑、氣血、津液、經脈等諸多方面的平衡,並且強調治病求本。進行中醫藥治療,可有效強化身體機能,抵抗病症的侵襲,延長患者的生存期,達到長期生存的目的。中醫藥在癌症治療中通過以下這些實現延長患者生存期的目的:
1、對放化療增效減毒
中醫藥的雙向調節作用表現為兩方面:一是對某些生化及免疫指標的過高或過低起到平衡作用,糾正機體的某些失調,從而對延長生存時間有益;二是扶正與祛邪相結合,既有支持身體健康的作用,又有抗瘤效果。中藥可以有效控制化療後骨髓抑制,解決消化系統反應,防治周圍神經毒性,減輕放射性炎症。
2、提高患者免疫功能
一些具有補益作用的中藥,如黃芪、人蔘、茯苓、當歸、阿膠、丹蔘、百合、麥冬等,有益氣、養血、滋陰、助陽的功能,對虛弱的患者可改善體質。這類藥具有對放化療減毒、保護骨髓、提高食慾、增強體力、改善睡眠和精神狀況以及預防惡液質等功效。目前中成藥的臨牀應用已不侷限在中醫醫生,正在成為中西醫結合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手段。
3、降低癌症和併發症危害
中藥可有效緩解腫瘤患者因癌症和併發症引起的許多症狀,如疼痛、厭食、咳喘、出血、腹瀉、便秘、麻木、失眠等等,可以通過提高食慾,延長睡眠時間等途徑減少惡液質的發生。還可以改善精神心理狀況,提高患者身心健康水平。臨牀常見一些晚期腫瘤患者服用中藥後精神好轉、信心增加、活動時間延長,生活質量得以提高,生存期得以延長,達到長期生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