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説這世上,誰對自己好是不求回報的,應該就是父母了吧。我作為一個女孩子,幸好爸媽不重男輕女,在有了一個弟弟的情況下,爸媽對我依然很疼愛。我小時候,家裏條件不好,當時只能給一個孩子上學,爸媽並沒有因為我是女孩子而不顧弟弟學習成績比不上我的情況,而選擇讓我不繼續唸書了。圖網絡。
雖然他們也不捨得,但最後還是決定讓弟弟放棄學業。雖然最後在舅舅的幫助下,我和弟弟還是繼續上學了,但我還是想通過這個事情,來説明我爸媽對兒子和女兒一視同仁。眼見我倆漸漸長大,以後要用錢的地方更多,剛好又有機會,所以我爸媽咬咬牙,辭了工作,和舅舅一起創業了。
雖然很辛苦,很不容易,但大家都很努力,做生意也厚道,不久之後,生意上了軌道。幾年後,家裏條件變好了很多。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着,我們也從老房子裏搬了出來,在城裏有房有車了。
我和男朋友是機緣巧合認識的,説心裏話,男朋友為人很好,對我也很好。但很可惜,他媽媽不是好相處的人,而我男朋友對於早年喪夫,一手拉扯自己長到的母親,感情很深厚。知道母親不容易,所以即使母親不對,他還是不忍心對着來,總是選擇順着自己母親。我可能還是比較理性,知道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所以這樣的家庭,我不能嫁。
其實我和男朋友的戀情,是我先追求他,我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好意思。我倆都是單身,彼此有好感,年齡相仿,誰先邁出第一步,一點都不重要。一開始我男朋友還拒絕了,覺得和我不般配,因為兩家的經濟條件相差有點大。但我不在乎,和他説我爸媽也不在意,他倆白手起家,不會嫌貧愛富。
這個是實話,我和我爸媽都看中了我男朋友的人品,所以我倆的戀情,我家這邊是一點都沒有問題的。但我未來婆婆不滿意,因為我穿衣打扮還是比較節儉,我男朋友又只介紹了我的工作,所以準婆婆一開始並沒有看上我。她辛苦了一輩子,兒子很優秀,她想找一個能讓自己兒子少奮鬥很多年的親家,在情感上,我是能理解的。
但理解歸理解,當婆婆知道我家家境後,把我家當冤大頭的姿態,讓我和她兒子的感情結束了。婆婆對我的態度陡然變好,是在一次無意中知道我家經濟條件之後。在這之後,她不再排斥我去家裏,並且一個勁催兒子和我求婚,讓我倆趕緊結婚。其實這樣的轉變,我是彆扭的,畢竟我知道原因。
但婆婆要是隻停留在這個階段,我還是能勉強接受。但我和我男朋友感情日漸穩定的時候,婆婆開始得寸進尺了。大概是覺得我既然能看上她兒子,不在乎門不當户不對,所以就不會輕易鬧分手。所以在我還只是準兒媳的情況,她開始轉彎抹角讓我為未來婆家承擔開銷了。先是帶着我去逛街,然後在自己早早就看好的衣服面前死活就不走了,後來自然是我給買了下來。
後來發展到在網上看中什麼東西,直接就發給我,讓我去買,甚至家裏的紙巾她都想讓我來買。這讓我不勝其煩,也覺得自己像是取款工具。這個時候,我和我男朋友的感情,還算可以,但沒有影響自然是不可能的。他知道自己母親這樣的想法和行為不對,但他不忍心勸説,怕母親多想。
他能做的,只有儘可能把錢給我。但問題是,我這個時候知道他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是要給準婆婆的,説是存起來結婚用。所以他在替他媽媽承擔費用這一方面,心有餘而力不足,而我也於心不忍。戀愛2年後,結婚提上了日程,當時我沒想到,我倆的分手,也即將到來。
因為工作關係,也因為我爸媽擔心會有婆媳矛盾,所以我結婚,他倆希望有單獨的婚房。不和婆婆住在一起,平常多回家看看,等婆婆年老之後,然後一起住。但婆家的條件擺在這裏,即使我男朋友工資不算低,但家裏開銷大,婚禮這些也要錢,所以買房不現實。本來我家也知道這個情況,所以婆婆還沒開始哭窮,我爸媽就表示婚房我家來買。
我弟弟也有了女朋友,估計也就這兩年會結婚,所以我爸媽給我弟弟準備婚房,同時自然也給我買好房子。本來應該是寫我的名字,但籤合同的時候,我忽然想到談婚論嫁當天,婆婆一臉我爸媽以後的財產應該一分為二的表情,我就很煩躁。我堅持這套房子寫了父母的名字,並且告訴了我男朋友。
他沒説啥,但準婆婆着急了,特意來找我,在得知房子確實寫了我父母的名字之後。她很生氣,也很不解,問我:“你陪嫁的婚房,為啥寫你父母的名字?這怎麼可以呀。”我氣笑了,在這之前,她因為房子不加上她兒子的名字,其實在談婚論嫁當天是有所不滿的。後來為了不想把事情鬧僵,她才沒有繼續糾纏。
我猜想,準婆婆估計是覺得房子寫了我的名字,就是我的。等我和她兒子一結婚,這房子就是她兒子的財產了。現在是我父母的名字,那怎麼變成她兒子的財產呢,她如何不着急。於是她一個勁數落我,讓我想辦法把名字改回來,説怎麼可能寫我父母的名字。我終於沒了耐心,懟了她:“誰出錢就寫誰的名字,難道寫不出錢的人的名字嗎?多滑稽。”
我倆這次見面不歡而散,隨後婆婆就開始挑撥我男朋友和我的感情,勸男朋友和我分手。説家庭條件好的姑娘又不止她一個,既然她這麼不為婆家考慮,那就換一個。男朋友知道自己媽媽不對,但他沒辦法,因為一開口,他媽媽就哭了。所以搞到最後,他來勸我妥協,説:“要麼你和你爸媽商量下,房子改成你的名字好不好。”
他一臉誠懇,説就是一個形式,自己一定不會惦記這套房子。目前為止,我是相信他的,可是我憑啥為了他媽媽做這種莫名其妙的妥協。人心不是一天變涼的,我倆戀愛中,男朋友一次又一次不管是非對錯,一味讓我隱忍的做法,到底還是讓我對這段感情失望了。現在就護不住我,那結婚以後呢?婆婆提出更得寸進尺的要求呢?
這個婚,我不想結了,沒幾天,我提出了分手。男朋友應該也心裏有數了,沒有問我原因,在嘗試挽留了幾次之後,也沒有繼續糾纏我。我倆算是好聚好散了,剩下的就是他媽媽到處數落我,你看,戀愛的時候他做不到阻止母親對我的嘲諷,分手後,他依然阻止不了母親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不過我們的生活圈子不在一起,也沒啥影響,所以就隨她去吧。最後,我想問一下,陪嫁婚房,如果寫了父母的名字,就是沒有誠意,防備婆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