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每個家庭基本上都有一兩個孩子,更不用説溺愛,這就意味着孩子犯了錯誤。對家長來説,打孩子可能是最不被認可的教育方法。 事實上,一次也沒打過孩子的家長恐怕很少吧,當父母的往往在忍無可忍的情形下動了手,但事後又十分自責、後悔。 在美國與英國的部分地方,法律都規定父母不允許打孩子的,可是在韓國,法律卻又是允許父母打孩子的。 家長可不可以打孩子?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教育觀念問題,而是一個需要科學研究才能找到有力論據來證明的問題。 各位家長請跟小編一起來嘗試對這個問題進行較為詳細、全面的剖析瞭解一下。 現在,據説沒有“熊父母”。“熊仔”是從哪裏來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言傳身教很重要。 抱這種想法的家長,肯定是反對打孩子的,更認為是父母自已的問題,不會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孩子,無能的一種表現。 的確,在這幾種情況下是不能打孩子 1、不瞭解而犯錯 孩子在不瞭解情況下犯了錯誤,是因為當家長的事先並沒有告訴孩子不可以這麼做,或者家長沒有把話講清楚。 這樣是不能打孩子的,反而會引起孩子的委屈感。對親子關係不利。 2、孩子跟家長犯同樣的錯誤 家長自己都不知道這個問題該怎麼處理,也沒有很好地在這方面以身作則時,不要急着去打孩子。 當父母糾正自己的錯誤,並清楚地知道當他們遇到這樣的事情時該怎麼做時,合理地引導他們並再次懲罰他們並不晚。 3.父母不能憤怒地打孩子 在這個時候,大多數毆打都是為了發泄他們的憤怒。 相反,在懲罰孩子的時候,他們往往會失去禮貌,忽視錯誤的原因,很難向他們解釋為什麼要打他們。他們很容易傷害他們的孩子。 等他的怒火平靜下來,清清楚楚的頭腦,然後再施加懲罰。 4、特殊情況不能打 有這些特殊生理和心理條件的兒童不能玩: a、十分敏感的孩子。 b、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的孩子。 c、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 5、三歲以下兒童不應打架 據國外心理學家提出的人格發展階段理論,3歲的孩子處於學習期階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強烈。 同時,兒童的良心和道德意識也得到了發展,自我統一開始出現,而在3歲之前,這一切都沒有出現,或只是發展起來。 即使有些孩子太淘氣,體罰也只能提前到一歲半,不得對一歲半以下的嬰兒實施體罰。 因為在這個年齡段,兒童的活動主要是為了滿足生理需要,主要是因為進食、飲酒、拉扯、散射和睡眠所帶來的一系列條件反射是無意識的。 現階段對兒童的體罰會影響他們正常的身心反應,導致身心健康。
在孩子的成長和教育過程中,家長能打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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