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不少寶爸寶媽在孩子還小的時候,便由於家庭壓力以及想給孩子更好的生活條件,將精力更多地投身於事業上。至於寶寶的照顧、陪伴,則選擇讓老一輩或者僱人來代勞。
寶媽與久未見的女兒親近,女兒卻選擇疏遠
由於小美夫婦倆正處於事業上升期,老公被外派到其他市工作兩年,而小美工作也很忙,倆人便決定將半歲大的寶寶交給爺爺奶奶照顧。夫妻倆認為畢竟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就把家庭生活條件提升上來,等日後孩子上學讀書的壓力也會比較小。
國慶放假的時候,小美回婆家想看一下很久沒見到的女兒。看到女兒在爺爺奶奶的照顧下,雖然穿着打扮上有些隨便,但好在仍然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小美伸手去抱女兒時,女兒十分抗拒,“哇”地一聲哭出來了。
小美頓時不知所措,而孩子的奶奶聽到動靜便進房了。孩子看到奶奶以後一直伸手示意奶奶抱她,小美只好無奈把孩子遞給了自己婆婆。晚上睡覺的時候,寶寶看到旁邊是小美的時候,頓時又哭了起來,最後還是婆婆抱女兒到一邊哄入睡了才平息下來。
婆婆安慰她:“孩子只是平時和我睡慣了,沒事兒。”但小美仍然感到十分傷心,自己的孩子跟自己這麼不親近。之前想着自己先努力工作幾年,到時候沒那麼忙了,再把孩子接回身邊,但如今的情形讓她不知道自己這樣對不對。
據專家研究表明:孩子在最年幼時,是父母長輩與孩子建立親密關係的最佳時機。此時的孩子很容易對陪在自己身邊的人產生依戀。
一旦錯過了這個培養依戀關係的最佳時期,孩子把依戀心理轉移到平時陪伴TA最多的人身上,父母將來再怎麼彌補也來不及。
孩子的依戀心理會經歷如下幾個過程:
親子關係
親子關係最重要的發展階段就是在孩子0到1歲的時候。此時,寶爸寶媽們要多多與剛出生的寶寶互動。這時候的寶寶正處於一個對所有事物都感覺到新奇的時期,父母跟其的互動能夠讓寶寶最先熟悉的人便是父母,從而對父母產生最初的依戀情感。
一對一玩伴關係
寶寶1—3歲的時候,是開始能夠學習掌握行動能力的時候。假如這時候父母開始忙於工作,無暇陪伴而無法實現足夠的互動,寶寶可能會因為感受不到來自父母的互動進而把依戀情感放到其他養育者身上。
羣體玩伴關係
等到寶寶3歲以後,會開始需要羣體的玩伴關係。雖然仍會對父母或者養育者有所依賴,但也開始能夠試着去接受在幼兒園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吃飯、睡覺、學習的生活。
孩子在3歲以後對世界的認知與接觸不僅僅侷限於家庭,開始接觸外面的世界。所以家長如果沒能夠在這之前和孩子建立好親密關係,之後再想挽回,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力氣。
孩子小的時候,誰能讓孩子感覺感覺到陪伴,他才會和這個人親近。所以説,在3歲之前,孩子跟誰睡就跟誰親近,父母不懂這個道理,別怪娃疏遠你。
父母在帶娃的頭幾年,需要注意這些問題:
不要過早讓孩子獨立睡覺
有些家長為了鍛鍊孩子的獨立能力,過早要求孩子自己一個人睡覺。其實這樣的行為並不妥當,很可能得不償失。3歲以前的寶寶最好能夠在父母的陪伴下入睡,讓寶寶感覺到滿滿的安全感。
老人的幫忙是輔助,父母才是帶娃的主力
現在很多年輕家長因為忙於事業,往往選擇讓自己的父母來承擔照顧孩子的主要工作。這很容易造成孩子與老一輩更親近,和自己親生父母反而覺得生疏的結果。所以寶爸寶媽們要清楚:照顧孩子的主要責任和實施者應該是自己。
物質補償不如多花時間陪伴
有些家長忙於工作是為了給孩子更好的生活條件,於是儘量用物質補償孩子,比如給孩子買名牌衣服、新款玩具、愛吃的零食,以及給孩子大把的零用錢等,這些方式會導致孩子只懂得從父母那裏索取物質,親情關係卻很淡薄。
父母想要給孩子更好的生活沒有錯,但是比起物質補償,父母更應該關注孩子的心理需要。比起玩具、衣服、零食,孩子更渴望在開心的時候,與父母分享;在被人欺負的時候,有父母撐腰;在畢業、領獎等重要時刻,有父母見證。
説給父母聽: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在自己成為父母以後,才懂得父母的不容易。每一對父母在決定要孩子之前,要學會如何照顧好孩子,讓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不要讓孩子的童年缺少父母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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