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可致命,無特效藥,這種海鮮不能吃不能賣!
夜宵三寶
龍蝦、燒烤、爆醬螺
但下面這種螺
含有劇毒
千萬不能吃!
△織紋螺
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螄螺、麥螺或白螺等,是國家禁止採捕、加工、銷售食用的有毒水產 。
中毒後沒有特效解毒藥!!!
據瞭解,織紋螺廣泛分佈於浙江 、福建、廣東等沿海省份,其外形特徵表現為尾部較尖,螺體細長,長度約1釐米,寬度約0.5釐米 。
織紋螺含有麻痹性神經性毒素,每年春夏季毒性更大 ,食用後可發生中毒,輕者可引起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狀,重者可導致死亡,中毒潛伏期最短為5分鐘,最長為4個小時 。織紋螺引起的食物中毒目前缺乏有效的治療手段。
↓↓↓ 織紋螺長這樣
因食用織紋螺導致中毒的事件時有發生,國家衞生計生委2012年第13號《關於預防織紋螺食物中毒的公告》中明文規定,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
明知有毒依然售賣
9人被判刑
39歲的鄭某在玉環市清港鎮經營一家龍蝦館,一到龍蝦銷售旺季,小店生意十分紅火,也有不少老客户。但是龍蝦銷售有時令,每年開春龍蝦還沒上市,生意就有些青黃不接。鄭某就琢磨開發一些新奇的菜品招徠顧客,多賺點錢。
“要不,搞點織紋螺賣賣?”經營餐飲生意多年,經常有顧客向鄭某打聽,有沒有銷售織紋螺、河豚魚之類的海鮮。鄭某深知老饕們對這類菜品獵奇的心理,於是動起了賣織紋螺的念頭。
鄭某找到平時有生意往來的海鮮攤販,想辦法找門路以4795元的價格購買了68.5千克織紋螺,並將它們加工成菜品,在龍蝦店售賣給相熟的客人。
被抓時,鄭某累計銷售了50千克織紋螺,銷售金額5000元,獲利1500元,剩餘的18.5千克織紋螺被查扣。
近日,玉環市人民檢察院以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鄭某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判處其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 被查扣的織紋螺
今年以來,玉環已有9人因銷售織紋螺被判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獲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三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為切實守護羣眾“舌尖上的安全”,檢察機關在履職辦案的同時積極發揮法律監督職能,組織幹警走訪玉環各大菜場和餐飲店,向商販加大宣傳,並針對走訪情況向市場監督部門提出建議,充分發揮刑事司法的威懾預防作用。
檢察官特別提醒
眼下正是 織紋螺、河豚魚的旺汛期,也是毒性最強的時候 ,廣大市民千萬不能僥倖!
1.廣大市民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購買和不食用織紋螺。
2.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的,應當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舉報。
3.誤食織紋螺後,如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症狀的 ,應立即到醫院就診 。
生命誠可貴
千萬不要食用織紋螺噢!
來源:玉環檢察
來源:台州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