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養兒育女上,母親無疑是最重要的人物,沒有之一。俗話説得好,女人是一個家庭,甚至是一個家族最大的風水。衡量男人的成功,不僅是在經濟上或社會上取得大的成就,更在於選擇老婆的眼光。這是因為,母親對於孩子的成長實在太重要了,母親的角色是否做好能決定孩子到底能走多遠。
01 母親的角色
阿德勒在《自卑與超越》中大篇幅地敍述了母親這一角色對孩子性格養成、與他人合作、及社會能力習得等都有着無人能替的作用,因為母親是孩子與社會聯繫的“第一人”,這個“第一人” 的角色做好了,孩子就能順利地通過與母親建立的聯繫而能建立與他人、與社會的良好聯繫,一旦“第一人”的角色沒有做好,這對孩子的影響將是“毀滅性”。
母親沒有做好“第一人”角色的兩種典型表現:
一是母親未能與孩子建立天然親密的聯繫。
在社會中、在家庭中得不到尊重的母親,她往往會對母親這一角色產生牴觸,一旦母親沒有履行好自己的角色,那麼她在養育孩子的態度上肯定是冷漠的。孩子能天然地感受到母親對於自己的態度,逐漸地,母親與孩子間關係是疏離的,還是親密的都能從母親對孩子的養育方式和態度所決定。
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見的是,夫妻感情不和,妻子得不到丈夫的尊重,甚至感情的背叛,那時最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妻子作為母親將怨氣發泄到孩子身上,或者對孩子漠不關心,或者將孩子作為情緒的垃圾桶,經常對孩子傾注負面情緒,那麼在這種家庭中,孩子是很難與母親建立親密關係的。
既然母親是孩子與社會聯繫的“第一人”,如果孩子都未能與母親建立起親密的聯繫,那麼這個孩子與其他人、與社會的聯繫的建立,將會變得異常艱難的。在阿德勒看來,孩子不能很好地融入羣體、融入社會是兒童自卑甚至是走向犯罪的根源。
二是母親未能將與孩子建立的聯繫擴展到其他人
母親在養育子女的角色上,首先要與孩子建立起天然的聯繫,然後將這種聯繫擴展到其他人和周圍環境,引導孩子與他人、與周邊環境建立合作關係,這是孩子走向社會、融入社會的關鍵。
有的母親,可能會將孩子看成是一部分的自己,會讓孩子完全依賴於她,控制他們的生活,從而將他們綁在自己的身邊。母親對孩子過於寵溺,她將限制了孩子與他人、與社會建立聯繫的能力。
阿德勒提出:如果一位母親只關心她與子女的關係,就難免寵溺縱容孩子。她將很難引導孩子發展其獨立性和與他人合作的能力。當母親成功建立起與孩子的關係之後,下一個任務就應當是要擴展這種關係,引導孩子對包括父親在內的其他人產生興趣。
如果母親不善於將與孩子建立的關係擴展到其他人或周邊環境,那麼導致的後果是孩子將永遠依賴於母親,將會對他們認為可能分散母親注意力的人充滿敵意。在孩子的心目中,將會形成一個觀念“我的媽媽是屬於我的,不是任何其他人的”。
母親與孩子過度的親密關係,將會造成很大的危害:
一方面對夫妻關係、親子關係是不利的,因為孩子會認為父親是“潛在的敵人”,因為他們認為母親是自己的,而不是父親的,這樣是不利於家庭的和諧發展的。
另一方面,母親與孩子過度的親密關係對孩子建立適應社會的能力也是不利的。這類孩子,典型的如戀母情結的孩子,孤獨症孩子,他們只會跟自己的母親發生聯繫,母親就是他們的中心,他們千方百計地吸引母親的注意力,一旦離開母親,他們就會失去活力。這是因為,除了母親,他們無法與其他人合作。這類孩子將會無法適應集體、無法適應社會,無法很好地融入社會。
母親與孩子過度親密關係的情形,通常發生在母親作為養育方的單親家庭上,母親含辛茹苦地將孩子養大,但孩子性格上卻往往不健全的,如此前被很多女生吐槽的“媽寶男”,如對母親由愛生恨的很多“弒母案”中都能看出母親將孩子看成自己的一部分,未能將與孩子的聯繫擴展的他人的影子。這些作為母親角色的典型的失敗案例。
02 母親的社會地位
母親的社會地位和家庭地位都影響着作為母親這一角色的發揮,母親這一角色的是否成功演繹,關係到家庭甚至社會的長遠發展。
阿德勒認為,母親的養育技巧影響着孩子將來潛能的發揮,孩子的每一種來自遺傳的傾向都會經過母親的調整、訓練、教育和改造。因而,母親對自己作為母親的角色認識和養育孩子技巧的習得對孩子的影響將是深遠的。
為母之道的技巧來自於興趣與練習。他説:如果我們希望有技巧熟練的母親,那麼就應該培養孩子的母性,讓她們對成為母親產生期待,將扮演母親這一角色視為一種創造性的行為,而不是在那一天到來時滿心沮喪,感到失落。
他認為,社會上重男輕女的現象對於女孩承擔母親這個角色的影響是嚴重的。
“如果人們重男輕女,如果男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天生高於女性,女孩們自然也不喜歡自己未來將要扮演的角色。這樣的女孩結婚並且面臨孕育孩子的問題時,她們總會以這樣那樣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抗拒。”
“人們總是不把操持家務、照顧家庭看成是女人的貢獻,而認為這是他們理應承擔的苦役。”
“一旦女性的角色遭到貶抑,那麼一切婚姻生活的融洽和諧就遭到破壞。若是覺得照看孩子是一份卑微低下的工作,那麼任何女人都無法全身心地投入其中,發展出良好的技能,給予關懷、理解和同情,而這些恰恰是一個孩子在生命最初階段裏最需要的。”
03 母親的家庭地位
婚姻是平等的合作關係,在夫妻雙方關係中,沒有絕對優勢的一方,如果一方凌駕於另一方之上,這樣的家庭模式對養育孩子是最不利的。
父親因為自己的經濟支柱,而覺得自己是家庭中最重要的那位,試圖在家庭中建立自己的權威地位,而讓妻子與其他家庭成員都“臣服”於自己,那麼就會讓兒子對於男人的角色產生偏差;而對於女兒而言,她們可能會將婚姻視為屈從和奴役。
相反,如果一個家庭中母親處於強勢的地位,經常對丈夫與子女專橫跋扈,那麼女兒就會學習和模仿母親,也養成一種尖刻挑剔的性格;而男孩則會處於防守的狀態,害怕遭到批評,時時警惕以防被操控,他會變得保守畏縮,甚至會對異性產生一種天然的排斥。
在現代的社會,很多家庭維持一種“男主外,女主內”的模式, 誰賺錢誰就處於主導地位,經濟地位決定家庭地位,這樣的模式很多時候決定女性處於從屬地位,家庭中往往父親角色處於優勢地位。阿德勒就曾對處於優勢地位的父親作出過警醒:“即便父親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這也是夫妻共同的收穫。他絕不可擺出一副施與者的模樣,把家庭中所有其他人都變成接受者。
對於和諧的婚姻來説,真相是,他去賺錢只不過是家庭勞動分工的結果”。他認為,在家庭生活的所有行為中,最不需要的就是權威的存在。家庭中不應存在統治,任何可能導致不平等感的事情都應當被避免。
在日常生活中,作為母親,我們也很經常地引導孩子將父親視為權威,認可自己在家庭中的從屬地位。阿德勒認為,如果一位母親告訴她的孩子“等你爸爸回來再説”,那她無疑正是培養孩子形成一種觀點,引導他們將男人視為生活中的終極權威和真正有力量的人。
同時,很多的母親不願意親子對孩子進行懲罰,而是將懲罰孩子的責任交給父親,或者在孩子調皮搗蛋的時候用“告訴你爸爸”作為威脅,這一方面強化了父親的絕對主導地位,另一方面也將孩子與父親推向了對立面,這不僅會影響孩子與父親的親子關係,最終影響的是夫妻關係及家庭的關係。
在當今社會,男女平等還需要有很長的路要走。就曾有一位網友提出這樣的疑問,“現在不是説男女平等嗎?為什麼女方生的孩子要隨男方姓,為什麼女方要伺候公婆,要承擔家務?”,其實在兩個世紀前的阿德勒已經提出女性社會地位和男女平等的問題,但這似乎仍然是一條漫長的道路。最近《三聯生活週刊》採訪了《女性的時刻》作者梅琳達·蓋茨——比爾·蓋茨的夫人,她致力於推動性別平等,並將自己對世界各地的女性的一些見聞寫入書中,她得出的結論是“只要你是女孩,你的人生將更加艱難”。
在養育孩子這一問題上,阿德勒很強調的是夫妻關係的平等合作,無論誰是經濟收入的主導方,都必須平等地對待另一半,因為這只是大家的家庭勞動分工不同,家庭中沒有權威,也要避免權威的存在。在家庭地位中,作為父親一方的男性要充分認識到尊重女性和尊重母親這一角色的重要性。夫妻平等和諧無論對子女的教育還是對家庭的長遠發展都是必須。
作為母親角色的女性,在現有的社會環境下,只能做好自己的角色,在承擔好作為妻子、作為母親的角色的同時,促使自己不斷成長,讓自己在經濟上、生活上獨立起來,只有個體強大起來,才能獲得家庭和社會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