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禁忌,習稱忌口、食忌,指在某些情況下食用某些食物會導致人體產生不適,甚至引起病變。
《金匱要略》説:“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因此,根據人的體質特點和疾病證型強調飲食宜忌非常重要,否則可能導致疾病或加重病情。例如,寒證應忌生冷瓜果等涼性食物,宜食温性暖性食物;熱證應忌辛辣等熱性食物,宜食涼性食物;陽虛者忌寒涼,宜温補類食物;陰虛者忌温熱,宜淡薄滋潤類食物。又如“肝病忌辛,心病忌鹹,脾病忌酸,腎病忌甘,肺病忌苦”。水腫病忌食鹽,黃疸泄瀉忌油膩,瘡癤腫毒、皮膚瘙癢忌魚蝦蟹,經常頭暈、失眠、性情急躁忌胡椒、辣椒、韭菜等。
由於每種食物的功效不同, 因此有些食物不宜在一起配合食用。 據文獻記載,柿子忌螃蟹,葱忌蜂蜜,蟹魚忌莧菜等。關於食物之間的配伍禁忌,歷代文獻中有不少記載,但古人的總結是以經驗性為主,應辨證看待,有必要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做進一步研究。
婦女產前產後因為孕育胎兒、哺乳等特殊生理情況,其飲食應有所禁忌。由於臟腑經絡之氣皆注於衝脈以養胎,此時全身處於陰血偏虛、陽氣偏盛的狀態,因此凡辛熱温燥之品不宜食用,即所謂“產前宜涼”。因為大辛大熱類食物不僅能助生胎熱,令子多疾,並可導致孕婦助陽動火,血行旺盛,損傷胎元,甚則迫血墮胎,故孕期應避免或禁止食用。隨着胎兒的娩出, 產婦氣血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失,出現陰血虧虛,瘀血內停,同時體內的氣血還要化生乳汁以餵養嬰兒,因此產後飲食應營養豐富,易消化,可食一些活血化瘀之品,如紅糖茶,禁食寒涼酸收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