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將組織開展2023年文化和旅遊消費促進活動

【大河財立方消息】4月13日,據文化和旅遊部,進一步激發消費活力,創新消費場景,優化消費環境,乘勢推動消費加快恢復成為經濟主拉動力,文化和旅遊部決定組織開展以“促進文旅消費 共享美好生活”為主題的2023年文化和旅遊消費促進活動。

文旅部將圍繞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傳統節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遊旺季,廣泛動員文化和旅遊企事業單位,積極聯動金融機構、電商平台、新媒體平台等,貫穿全年舉辦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線下線上相結合的系列促消費活動,涵蓋演出、展覽、演唱會、音樂節、非遺體驗、數字文化、主題公園、休閒娛樂、遊戲遊藝、運動健身、節慶展會、文創產品、旅遊商品、文體用品、景區景點、餐飲住宿、紅色旅遊、鄉村旅遊,及其他文化和旅遊領域行業門類。

文旅部將圍繞滿足不同消費羣體消費需求,聚焦新興消費熱點、新型消費業態、新消費場景,加強政企銀商聯動協同,廣泛動員組織文化和旅遊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電商平台、新媒體平台等,策劃實施一批豐富多彩的文化和旅遊消費惠民活動。豐富演唱會、音樂節和優質演出、展覽等產品供給,發展“音樂+旅遊”“演出+旅遊”“展覽+旅遊”等業態,打造新型旅遊目的地。

此外,文旅部還將推出消費惠民措施。落實“百城百區”金融支持文化和旅遊消費行動計劃,制定實施消費補貼、積分獎勵兑換等惠民措施,落實小微企業減費紓困政策,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推出消費惠民措施,引導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在活動期間推出各具特色的優惠促銷政策,進一步加大惠民力度。在消費場所空間建設及惠民措施活動實施中做好適老化服務。


附通知全文: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文化和旅遊消費促進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文化和旅遊部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把恢復和擴大消費擺在優先位置的決策部署,組織開展豐富多樣的促消費活動,進一步激發消費活力,創新消費場景,優化消費環境,乘勢推動消費加快恢復成為經濟主拉動力,文化和旅遊部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文化和旅遊消費促進活動(以下簡稱“促進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總體安排

(一)基本思路

本着“地方為主、企業自願,廣泛動員、互利共贏”的原則,圍繞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傳統節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遊旺季,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廣泛動員文化和旅遊企事業單位,積極聯動金融機構、電商平台、新媒體平台等,貫穿全年舉辦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線下線上相結合的系列促消費活動,改善消費條件,創新消費場景,優化消費環境,營造良好消費氛圍,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激發居民文化和旅遊消費熱情,促進消費加快恢復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活動範圍

活動涵蓋演出、展覽、演唱會、音樂節、非遺體驗、數字文化、主題公園、休閒娛樂、遊戲遊藝、運動健身、節慶展會、文創產品、旅遊商品、文體用品、景區景點、餐飲住宿、紅色旅遊、鄉村旅遊,及其他文化和旅遊領域行業門類。

(三)活動時間

2023年3月-12月。

(四)活動主題

促進文旅消費 共享美好生活

(五)活動形式

文化和旅遊部產業發展司會同有關地方、支持機構,分別在五一、中秋和國慶、元旦、暑期,分主題舉辦促進活動主場活動,其他地方、支持機構結合實際同期舉辦分會場活動,共同推出若干消費促進活動、消費場景及惠民措施。

二、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文化和旅遊部。

(二)承辦單位:各省(區、市)(包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和旅遊廳(局),參與活動的地級市(包含副省級城市、直轄市市轄區縣)人民政府。

(三)參與單位: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

(四)支持機構:中國銀聯、有關銀行等金融機構,美團、攜程、飛豬、大麥、保利票務等平台,新華網、抖音、快手、微博、小紅書等新媒體,文化和旅遊部直屬文藝院團、有關演出機構。

三、主要任務

(一)突出節日主題特色。結合五一假期,舉辦“春暖花開,我要旅遊”文化和旅遊消費周,激發居民消費熱情。結合中秋和國慶假期,舉辦“同慶團圓,樂享佳節”文化和旅遊消費月,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結合元旦假期,舉辦“迎新春,樂悠遊”文化和旅遊消費周,營造濃厚節日消費氛圍。以暑期為重點,舉辦“中國之夜”文化和旅遊消費嘉年華暨“夜精彩,越美好”暑期文化和旅遊消費季,活躍夜間經濟引領消費增長。

(二)豐富消費活動內容。圍繞滿足不同消費羣體消費需求,聚焦新興消費熱點、新型消費業態、新消費場景,加強政企銀商聯動協同,廣泛動員組織文化和旅遊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電商平台、新媒體平台等,策劃實施一批豐富多彩的文化和旅遊消費惠民活動。豐富演唱會、音樂節和優質演出、展覽等產品供給,發展“音樂+旅遊”“演出+旅遊”“展覽+旅遊”等業態,打造新型旅遊目的地。

(三)推出消費惠民措施。落實“百城百區”金融支持文化和旅遊消費行動計劃,制定實施消費補貼、積分獎勵兑換等惠民措施,落實小微企業減費紓困政策,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推出消費惠民措施,引導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在活動期間推出各具特色的優惠促銷政策,進一步加大惠民力度。在消費場所空間建設及惠民措施活動實施中做好適老化服務。

(四)創新消費活動形式。引導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創新營銷內容手段,打造消費新場景、新模式,構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遊消費新空間,吸引線上流量轉化為線下客流。支持地方和有關機構舉辦線上演播、沉浸式演出、藝術展覽、紅色旅遊、非遺體驗、直播帶貨、國風國潮、温泉冰雪、互動體驗等專題活動。

(五)加強區域聯動協作。推動各地在消費聯動及產業協作方面廣泛開展合作,實施文化和旅遊消費互惠政策,聯合舉辦消費促進活動,推進產業項目合作等。進一步發揮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及試點城市(以下簡稱“示範城市及試點城市”)、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以下簡稱“集聚區”)的輻射帶動作用,與周邊城市或區域同步行動、聯合促銷,推出區域一體化消費惠民措施和一攬子消費促進活動。

(六)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堅持供需兩端發力,統籌消費促進和產業發展,增強產業發展內生動力。發揮投資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激發消費潛力的關鍵作用,推動建設一批創新消費場景、改善消費環境、發展新型業態、改造提升傳統業態以及促進文化、旅遊、科技相互融合的產業項目。搭建各地與各支持機構溝通合作的平台渠道。以示範城市及試點城市為重點範圍,舉辦健康、避寒避暑、冰雪、茶文旅、美食等主題產業促進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廳(局)要統籌推進本地區消費促進活動組織工作,加強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持。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擔當作為,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切實做好活動籌辦工作;加強與支持機構的溝通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活動安全。示範城市及試點城市要發揮市政府的建設主體作用,落實政策資金,整合各種資源,結合當地實際,精心策劃活動方案,出台實施消費惠民措施,抓好各項措施活動落地見效。集聚區要着力豐富夜間文化和旅遊產品、服務供給,營造良好消費環境,舉辦主題突出、各具特色的消費促進活動。

(二)做好宣傳推廣和成效總結。文化和旅遊部將通過中央媒體、新媒體平台,把握預熱推介、跟蹤報道、成果發佈等重點環節,對促進活動進行全程宣傳推廣。各地要主動用好中央、地方媒體資源,積極對接新媒體平台、電商平台,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傳力度,提供豐富信息服務。各地要健全文化和旅遊消費監測分析體系,及時報送活動動態信息,客觀反映活動情況及階段性成效。各主題活動結束後,各地要及時彙總成效、總結經驗、查找不足,並將有關信息報送文化和旅遊部產業發展司。

聯繫人:文化和旅遊部產業發展司 謝軍、田振

電話:010-59881810

59881809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3年3月20日

責編:史健 | 審校:李金雨 | 審核:李震 | 監製: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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