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追索案二審維持原判:奧斯卡應返還肉身佛像

2022年7月19日上午,備受海內外關注的福建“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跨國追索一案有了終審判決。

“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追索案二審維持原判:奧斯卡應返還肉身佛像

當天上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Oscar Van Overeem(音譯:奧斯卡·凡·奧沃雷姆,下稱“奧斯卡”)與被上訴人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大田縣吳山鄉東埔村民委員會、原審被告Design & Consultancy B.V.(音譯:設計及諮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音譯:設計諮詢奧斯卡·凡·奧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二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維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關於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佛像的判決。

“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追索案二審維持原判:奧斯卡應返還肉身佛像

二審法院經審理查明,宋代高僧“章公祖師”坐化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原供奉於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普照堂。1995 年12月14日,佛像被盜。奧斯卡主張1996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買受取得涉案佛像,但未提供佛像來源的相應交易憑證。2015年3月,佛像在被盜近20年後經奧斯卡許可在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公開展覽。

二審法院認為,訟爭的“章公祖師”像屬於非法出口的被盜文物,兼具人類遺骸、歷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屬性,反映中國閩南地區傳統習俗和歷史印記,是當地村民長期供奉崇拜的信物,與當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於法於理於情均應返還,故作出如上判決。

各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到庭參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村民代表等旁聽了宣判。

到庭參加宣判的陽春村黨支部副書記林開安表示,非常感謝法院對案件的公正判決。“經過這麼多年的追索,我回去對村民也有個交代了,希望‘章公祖師’能早日回到普照堂。”

案情鏈接

據瞭解,“章公祖師”俗名章七三,法號普照,北宋年間圓寂後被塑成金身佛像,供奉在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和東埔村共同擁有的普照堂內。因其真身四肢和身首俱全,因而又被稱為“章公六全祖師”。

1995年12月,“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被當地村民發現遭人盜竊,村民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坐佛去向一直下落不明。

2015年3月,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展出一尊肉身佛像,引起陽春村和東埔村關注。村民認為該尊佛像即為被盜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福建省文物部門也稱已初步確認展出的“肉身坐佛”即是20年前被盜的“章公祖師”像,而該佛像的荷蘭藏家凡·奧沃雷姆隨即撤展。

2015年11月,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委員會代表全體村民授權中荷律師團隊進行“章公祖師”肉身坐佛的追索訴訟,並在中國和荷蘭兩國進行平行訴訟。

2016年5月底,兩村的村民委員會委託中荷律師團向荷蘭法庭提交起訴狀,要求法庭判決荷蘭藏家凡·奧沃雷姆將其所持“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歸還普照堂。2017年7月14日,荷蘭阿姆斯特丹地區法院就該案舉行了首場聽證會。原告方由福建村民委託的代理律師團出席,被告方範奧弗裏姆本人隨辯護律師一同出席了聽證會。依照荷蘭的法律程序,法官在聽證會上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述,提出有關問題,但沒有當場作出裁決。

2018年7月26日上午,三明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章公祖師”肉身坐佛追索案,未當庭宣判。2020年12月4日,三明中院公開宣判此案,判令被告奧斯卡·凡·奧沃雷姆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告陽春村民委員會、東埔村民委員會返還案涉“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瑩

來源|法治日報

【來源:濟南市歷下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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