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1月5日下午,澳門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舉行新聞發佈會並宣佈,從2023年1月8日起,由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入境澳門人士,登機、登船來澳前須出示48小時內進行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或核酸陰性結果證明;由內地、香港特區或台灣地區入境澳門的人士,無須出示任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證明。
此外,恢復澳門國際機場的轉機服務;取消由外國入境人士的特別限制措施,所有國際人士都可以在遵守其他的入境條件的前提下,無須獲得衞生當局的事先批准而從任何地區進入澳門,即恢復至2019年的入境措施;取消所有口岸的入境強制健康申報和入境後的健康管理措施。由香港特區、台灣地區以及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入境澳門人士,在入境次日起計第7天內離境前往內地,須出示48小時內採樣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總枱記者 肖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