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3月21日有遊客在八達嶺景區遊覽時,在長城牆體上刻劃損壞文物的情況,延慶警方會同八達嶺特區辦事處迅速開展調查,於3月22日凌晨,將張某林、李某榮、蘇某芳等3名違法行為人查獲。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已對三人作出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罰。文物古蹟是寶貴的文化遺產,需要大家共同保護,對於故意損毀的行為,警方將依法堅決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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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閲讀 上黑名單!在長城刻名,刻下的是“罵名”
2020年4月6日起,《關於對破壞八達嶺長城景區文物行為的懲戒辦法》正式實施。辦法規定,對刻劃、故意損壞等七類破壞文物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破壞文物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不文明旅遊行為,納入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限制購票參觀。此外,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黑名單”將定期向社會公佈,加大曝光力度;在八達嶺長城景區被列入“黑名單”的遊客,也會被延慶其他旅遊景區拒之門外。
“破壞文物者禁登長城”的消息,輿論一致點贊。作為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徵,長城的修復與維護牽動全國人民的心,長城的一磚一石,在國人心中都神聖不容損壞。自2006年《長城保護條例》施行以來,法律法規築起保護長城的銅牆鐵壁,民間對長城的保護熱情也從未降温。不許在長城刻字塗鴉,法律法規三令五申;在長城景區,這樣的提示也處處可見。但令人氣憤的是,一些不文明遊客對長城的損壞屢屢發生。其中,亂塗亂刻現象最為普遍。在長城上刻字留名的人,並非一時衝動,基本都是明知故犯。3月24日在牆體上刻字的女遊客,也知道“要是被保安看到會被罵的”。豈不知,每一個私自亂刻在長城磚石上的名字,在公眾眼裏,都是“罵名”。
不文明遊覽行為屢禁不止,主要難在事發時得不到及時制止,事發後懲戒力度又不夠。此次實施的懲戒辦法,是八達嶺特區辦事處依據法律法規拿出的具體懲戒辦法,應該説針對性更強。對刻劃等七類破壞長城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罰則,加大了對遊客“黑名單”的曝光力度,使行為人面臨更大的輿論壓力,給無視規則的遊客戴上了一圈緊箍,提升了破壞長城的違規成本,增強了對不文明行為的威懾力。與此同時,《八達嶺長城景區文物保護“網格化”管理辦法》近日也得到修訂,將八達嶺長城開放區域細分為16個“微網格”,要求管理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景區各處都有專人值守看護。長城上不僅不能刻字,也不給手癢者刻字的機會。
不在古城牆上刻字,是每一名遊客對長城最起碼的責任。在長城上亂寫亂刻,是對世界文化遺產的冒犯,是對社會文明的藐視。因為刻名字而上了“黑名單”,最後“黑”的恰恰是自己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