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楷書《齊州長清真相院舍利塔銘》,書於宋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齊州長清真相院住持釋法泰主持鐫刻。
青石質,縱橫皆六十一釐米,厚十二釐米半。塔銘楷書,二十二行,行二十五字,字徑一釐米半。刻成後置於本院舍利塔地宮內舍利石函上面,1965年出土于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真相院遺址,今藏長清區博物館。
塔銘記述了元豐八年(1085年)蘇軾由登州奉詔回京,途經長清真相院,將其弟蘇轍所得舍利捐獻為父母祈福之事。收錄於《蘇軾文集》卷十九,個別字略有改動。文辭優美,禪機畢見。刻工精細,字字清晰,由於久埋地裏,無一字殘損,完美保存了蘇東坡書法的真實面貌,堪稱其傳世小楷的代表作。
《齊州長清真相院舍利塔銘》書刻精湛,用筆豐腴跌宕,結體天真爛漫,字字神完氣足,如珠似璣,堪為蘇書中逸品。
宋書尚意,推薦用筆
仿宋代諸葛筆制式小狼毫
|山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