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出行,“帶娃”的朋友請注意!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超 通訊員 齊繼濤 姜寧


    國慶假期來臨,屆時外出遊玩、走親訪友的市民將會非常多,民警提醒“帶娃”的朋友,如果攜不滿18週歲的“娃”辦理住宿,以下這些規定要了解。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已於2021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對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護義務作了規定。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公安部對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須”要求。

國慶出行,“帶娃”的朋友請注意!

“五必須”是指:

一、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並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

二、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繫方式並記錄備查。

三、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係等情況,並記錄備查

四、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五、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並及時聯繫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時採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此外,民警表示,以下可疑情況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成年人攜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説明身份關係或身份關係明顯不合理的;未成年人身體受傷、醉酒、意識不清,疑似存在被毆打、被麻醉、被脅迫等情形的;異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與不同人入住,又沒有合理解釋的;其他可疑情況。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旅館經營者發現違法犯罪嫌疑的,除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外,還要及時聯繫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旅館經營者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在能力範圍內採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據瞭解,五必須”要求發佈以來,全市公安機關通過廣泛宣傳培訓、組織專項檢查、日常監督管理,嚴格督促旅館落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五必須”。截至目前,累計專項檢查旅館3358家,登記報備未成年人入住信息6765條,核查可疑情況418次,督促整改未落實“五必須”要求旅館43家,全力護航未成年人住宿安全,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國慶出行,“帶娃”的朋友請注意!

未成年人住宿不是小事,公安機關再次提醒:未成年人多人入住的,必須如實登記所有入住人員身份信息、監護人姓名及聯繫方式,並詢問相互關係,男女不得混住;成年人攜未成年人入住的,須如實登記所有入住人員身份信息、未成年人監護人姓名及聯繫方式,並詢問入住人員相互關係。如成年人非未成年人監護人的,經詢問未成年人監護人並取得其同意後可以安排同住,否則男女不得同住;成年人攜嬰幼兒(0-6歲)入住的,必須如實登記所有入住人員身份信息,提供出生證或户口本等能關係的證件,如不能提供相關證件,旅館可向專管民警報告,由轄區派出所確認身份關係後安排入住,派出所將核查情況建檔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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