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漢陽公園的1座石塔,為紀念冤案而建,距今已“出道”8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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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武漢市漢陽公園裏,有一座石榴花塔,始建於南宋紹興年間(1131-1162),現存已有八百年的歷史,800年前被建造後,保存至今,成為名副其實的古建築,其塔本在漢陽添福巷。
在武漢著名的“四塔二橋一牌坊”中,最小的塔便是這石榴花塔了。石榴花塔現位於龜山南麓的漢陽公園西北角,據説是為紀念冤案而建造,這起冤案發生在宋代的漢陽,是當時真實的“竇娥冤”。
藏在漢陽公園的1座石塔,為紀念冤案而建,距今已“出道”800年
南宋時,金兵來犯,漢陽的漢石君報名參加岳家軍,他的妻子石氏淚流滿面為他準備行李。石君出發前告訴妻子,希望妻子在自己走後能照顧老母,替夫行孝。石氏含淚送別了丈夫,併發誓一定孝婆如母,讓丈夫放心前去戰場打仗。
妻子在家日日照看婆婆,一大早就送粥食到牀前,晚上為婆婆洗漱擦身。有一天,她想到近日總在吃素,沒有一口葷菜,婆婆也日漸消瘦,便去廚房把老母雞殺了,想給婆婆補一補身體。她在廚房殺雞煮湯,煙火燻到了她的眼睛。她慢慢添柴,為婆婆熬雞湯,煮好了雞湯便送給婆婆喝下。
第二天天明,婆婆的手已經冰涼。石氏喊來左鄰右舍,放聲大哭。可是有人把這事報了官,衙門派人來查,認定有人放毒,於是帶走了石氏。第二天,縣官衙門庭審,聽信訟告,未辨真偽便認定是石氏投毒婆婆,便下令石氏斬頭示眾。
藏在漢陽公園的1座石塔,為紀念冤案而建,距今已“出道”800年
石氏申冤無果,便説:給我一石榴枝,插在田園上,明年長綠開花,定能證明我冤枉!第二年到了,石榴樹綠油油生長,石榴花也開滿枝頭。鄉親們奔走相告,大喊石氏冤枉。石君回鄉後,與鄉親們共建了一座石榴花塔紀念石氏的離世。
石榴花塔建立在3米重台前中央,連同底座共4層,塔身淨高4米餘,底座1米許,主體呈六角形,全都是青石砌成。其三層六面均為實心,外觀頗具藝術色彩。第三層鐫有“石榴花塔”四個大字,第二層刻有碑文,後面用楷書附着“遷移小志”四個小字。
藏在漢陽公園的1座石塔,為紀念冤案而建,距今已“出道”800年
石榴花塔塔體挺拔,玲瓏娟秀卻又不失氣勢。塔後和兩側,簇擁着四排鬱鬱葱葱的石榴樹。這些石榴樹繁密蒼翠,花開時便是一片火紅,與明代趙弼寫的 “至今塔畔榴花放,朵朵渾如血淚紅”詩意十分相應,十分耐人尋味。
藏在漢陽公園的1座石塔,為紀念冤案而建,距今已“出道”800年
石榴花塔的修繕也是一波三折。南宋以後,石榴花塔歷經數百年風雨,漸漸廢圮。明嘉靖六年,漢陽主事深感"孝婦之冤"之事不可不傳,希望這座塔可以勸勉百姓盡行孝悌,又希望通過這塔來警醒司刑者審慎斷案。於是在這位主事的倡導之下,居民在原地重新立塔,並刻碑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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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至民國初,此塔屢毀屢建。乾隆四十二年,漢陽知縣進行重修,到了咸豐初此塔因兵焚俱毀,後又經過了幾次重修與被毀。辛亥首義陽夏之戰期間,該塔在炮火中夷為平地,到了民國七年,漢陽地方紳商集資,在鐵佛寺附近的添福巷重修石榴花塔。1963年,因市政建設,此塔遷至漢陽公園,並在其旁植石榴樹數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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