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立法保護傳統風貌建築點贊

“福建傳統風貌建築保護將有法可依!”12月2日,福建省傳統風貌建築保護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建築,是活着的歷史,是可以觸摸的時代記憶。近年來,保護鄉愁成為廣泛共識。傳統風貌建築富有地域特色,被視為鄉愁絕佳的載體。因此,傳統風貌建築的命運沉浮,常常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然而,與一些受保護的名人故居相比,不少傳統風貌建築雖然同樣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但因沒有被列入文物保護,常常在城鎮化中被“保護性開發”,人們扼腕相嘆,奔走呼告,卻又無計可施。

事實上,沒有法律保駕護航,在利益面前,再精美的傳統風貌建築也無比脆弱。比如,廣州粵劇名家“萬能泰斗”薛覺先的居住地金陵台、妙高台,歷史和藝術價值極高,被公認為是“熊貓級”的建築,然而就是因為沒有被及時列入保護名錄,最終不得不讓位於所謂的城市開發,被拆除得一乾二淨。類似的案例,時常上演。究其根本,就在於傳統風貌建築的保護存在盲區和漏洞,面對傳統建築被破壞的現實,人們追責無門,以至於有的人在拆除傳統建築時毫無顧忌。

福建是閩越古文化與中原文化的交融之地,同時兼收幷蓄了南洋地區的文化特色,境內存在大量石頭厝、紅磚厝、騎樓、土樓等特色建築。福建此次提交審議的傳統風貌建築保護條例(草案),將傳統風貌建築作為保護對象,讓傳統風貌建築有了避風的港灣,也充分凸顯了福建保衞鄉愁的決心和魄力。

保護古建築就是在保護未來。傳統的文化不僅要記錄在書上,更要“活”在現代。有人説,講一萬遍坊巷文化,也不如直接去三坊七巷走一走、看一看。人們渴望留住老建築,就是渴望留住美好的記憶,渴望為子孫後代留下文化遺產。福建此次提交審議的傳統風貌建築保護條例(草案),充分呼應了百姓的呼聲,彰顯了責任與擔當。

當然,立法只是第一步,切實讓法規發揮作用,最重要的是讓法規貼地而行。目前來看,我國民間還散落着大量的傳統風貌建築,保護一兩座名人故居成本不高、難度不大,但要把所有的傳統風貌建築保護起來,則涉及眾多利益糾葛,不僅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還十分考驗管理智慧。這些看得見的難處,也正是許多傳統風貌建築無法得到妥善保護的根本原因。因此,對於相關部門而言,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一方面,要儘快拿出配套制度,明確傳統風貌建築的評定標準,摸清家底,制定保護名冊,並嚴格依法辦事,不放過每一起破壞傳統風貌建築的違法行為,讓傳統風貌建築成為不容染指的禁區。另一方面,要設法發揮市場作用,集中各方力量,推進傳統風貌建築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切實做到文化保護與經濟利益相統一,讓傳統風貌建築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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