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黑榜:樂東一健身房收費後關門跑路 三名合夥人獲刑
編者按
誠信是社會美德,是每個公民乃至企業主體應當遵循的優良品質。着力誠信建設,塑造誠信海南體系,也是為海南提升營商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即日起,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開設《誠信紅黑榜》專欄,宣傳海南各領域推出的各項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法規;展示守信個人與企業,以及其享有的諸多信用權益;曝光失信個人與企業事例,讓“不誠實,不守諾”的情況得到來自社會公眾的審視。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14日消息(記者 張宏波)樂東一健身房開業不到一年便以裝修為由停業,期間卻還收取數萬元會費、私教費,最後悄悄“跑路”,上千名會員健身不成反被騙。近日,樂東法院審結一起涉健身房的合同詐騙案,依法以合同詐騙罪、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被告人張某、羅某、丘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7000元至30000元不等。
2019年7月,張某、羅某、丘某等人合夥成立某公司並在樂東開辦了一間健身房,招聘員工20名。一番宣傳後,約有千餘名會員報名並預充值會員費及私教費。2019年底時,張某等人見到新會員越來越少,後續經營可能無法盈利甚至虧損,便一邊託人將公司法人變更以逃避公司債務,一邊繼續招攬會員、收取會員費,還從公司賬户中取回各自投資款及分紅。
2020年5月,張某等人在健身房門口張貼告示,以店鋪裝修為由停業,繼而一走了之。數名會員見健身房開業時間遙遙無期,發覺上當,遂報警處理。
據瞭解,該健身房自開業以來收取會員充值金額上百萬元,自2020年起已充值會費但未提供服務的充值金額約50000餘元。此外,張某等人還拖欠20餘名健身房員工的薪酬70000餘元且經員工多次催要、政府相關部門責令後仍拒不支付。
案發後,張某等人意識到錯誤,才陸續支付拖欠的工資和退繳贓款50000餘元。樂東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羅某、丘某等人的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數罪併罰,根據張某等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張某、羅某、丘某悔不當初,自願認罪且願意接受處罰。
法官提醒,警惕預售卡、低價卡,充值金額不宜過大,切勿輕信口頭承諾,留意合同文本細節,妥善保存與交易相關的協議、票據等材料,以防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