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湖南臨湘市一村民家中百餘件藏品被警方扣押25年,警方卻稱已移交博物館”一事,臨湘市博物館一方姓負責人10月19日上午回應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博物館方面正在和有關部門溝通這件事情如何處理。
澎湃新聞10月17日獨家報道,臨湘市白羊田鎮萬利村村民潘新明説,因遭人舉報,其父潘澤黃收藏的一百餘件物品於1990年9月被臨湘市公安局扣押,扣押物品前未出示公文,扣押後也沒對潘澤黃進行調查,物品也一直未歸還。
臨湘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宇良10月17日説,當年潘澤黃涉嫌倒賣文物,公安局對其搜查後將扣押物品於同一年移交博物館。他表示,在扣押物品中,有一隻玉筆筒是列入國家三級保護的,當年潘澤黃配合文化部門工作(搜查),後來就沒有追究其責任。他還説,公安局方面與博物館進行過溝通,博物館稱扣押物品不適合個人收藏,不予歸還個人。
對此,國家文物局委員、上海博物館研究員許勇翔向澎湃新聞表示,投機倒把罪(包含倒賣文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取消,臨湘市警方以涉嫌倒賣文物扣押潘澤黃私人物品,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此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私人可以收藏一切來源合法的文物。那麼,需要調查的是潘澤黃是否收藏了來源不合法的文物,當地警方未進行調查就扣押他人物品,屬於剝奪私人收藏物品的權利,系亂執法。
重慶周立太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立太也表示,當年臨湘市警方在調查確認事實之前就將他人收藏品悉數扣押,違反辦案程序,是不合法的。
“不知道還能不能要回來。”潘新明10月19日上午告訴澎湃新聞,他們正前往臨湘市博物館等部門詢問事件處理情況。
針對此事,臨湘市博物館一方姓負責人10月19日回應澎湃新聞稱,上級部門對潘澤黃的事情十分重視,目前博物館方面正在和相關部門溝通協商如何處理此事。
對於當年博物館是如何接收潘澤黃的收藏品、具體接收了多少件等情況,該負責人表示不便接受電話採訪,事件正在處理中。
澎湃新聞10月18日、19日多次致電、短信詢問臨湘市公安局兩名副局長,以詢問事件處理進展,均未獲接聽和回應。該局辦公室等多科室電話也無人接聽。
好一支持一威武一有希望了 [網易江西省宜春市網友]:2015-10-19 14:04:04 發表 都説了不適合屁民收藏,還要領導講幾遍? 講幾遍? 再要,再要你會發現你不適合的東西還有很多
殺豬羅漢 [網易廣東省廣州市手機網友]:2015-10-19 15:16:58 發表 社保金不適合國家保管,應該由我保管。
以四百零四步笑八百零八步 [網易廣東省深圳市網友]:2015-10-19 14:06:56 發表 亮出黑卡 把博物館收購了
xiao1dan1 [網易天津市手機網友]:2015-10-19 15:09:09 發表 公安局方面與博物館進行過溝通,博物館稱扣押物品不適合個人收藏,不予歸還個人。
帝昺 [網易江蘇省蘇州市手機網友]:2015-10-19 15:08:11 發表 強盜説你的錢不適合由你保管然後就可以拿着錢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