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廣西“桂林天價魚”事件聯合調查組公佈調查結果,認定此事為價格欺詐行為,涉事餐館被吊銷營業執照和餐飲服務許可證,並被處以50萬元罰款。
4月20 日,桂林當地媒體報道稱,遊客王女士一行人在位於桂林兩江四湖景區的一家啤酒魚餐館用餐,點菜時,王女士的朋友跟着餐館的人去稱魚,店員推薦了一種魚,説味道很好,“結果我們還沒説要,也不知道價格時,店員就把魚撈了出來,摔死了。”最後,餐館把娃娃魚做好端上桌。
事後王女士才得知,這種魚是娃娃魚,單價每斤1500元,而摔死的魚共重3斤3兩,總價為5000元。王女士一行人拒絕付賬,直接打電話報警,後經警方調解,王女士在結賬1500元后離店。
而餐館老闆在事後解釋稱,王女士他們要的是娃娃魚,價格本來就貴,而且點魚之前已經和對方談好價格了,雙方因此發生糾紛。
此後,有媒體在當地菜市場瞭解到,當下娃娃魚的價格比較低,每斤的價格在150元到200元之間,就算不是在本地銷售,最貴也不超過300元。此事經過曝光後,引發了網絡的熱議,不少網友將該餐館的娃娃魚稱為“天價魚”。
4月21日,桂林市官方通報稱,已對涉事餐館進行查封,責令其停業整頓,並組織桂林市物價、工商、食藥監、公安、水產畜牧等有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 “天價魚”事件展開調查。
4月26日,調查組發佈調查處理結果。經過調查取證,桂林市物價局對涉事餐館的行為定性為價格欺詐行為,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規定,作出對涉事餐館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此外,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依法吊銷涉事餐館的營業執照,桂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依法吊銷涉事餐館的餐飲服務許可證。
桂林官方表示,目前,桂林市已開展餐飲業專項整治工作,給每家餐館發放價格政策提醒告誡函,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嚴處一起,絕不姑息。
瞎路_de夢想:希望這樣的事不再發生!
鄧明3分之貳:罰款哪去了給消費者了麼
星夜Gov:你説這個可笑不可笑,監管不力的部門不光不和飯店一起被罰,還收到了50萬獎金
丿Cool丶鐵血老兵:政府對外發布都這麼説話,罰款單他們敢曬一下嗎?你懂的!
人生如戲1010戲如人生:官方第一次表態的時候説的是隻要明碼標價就是正常,現在的處罰是輿論壓力導致,所以這樣的管理只會讓這樣的奸商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