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釋放旅遊消費潛力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進一步釋放旅遊消費潛力,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文化和旅遊部研究制定了《國內旅遊提升計劃(2023—2025年)》(下稱《計劃》)。
《計劃》明確,到2025年,國內旅遊市場規模保持合理增長、品質進一步提升。國內旅遊宣傳推廣效果更加明顯,優質旅遊供給更加豐富,遊客消費體驗得到有效改善、滿意度進一步提升,旅遊公共服務效能持續提升,重點領域改革取得突破,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更加健全,現代治理能力進一步增強,國內旅遊市場對促進消費、推動經濟增長的作用更加突出。圍繞加強國內旅遊宣傳推廣、豐富優質旅遊供給、改善旅遊消費體驗、提升公共服務效能、支持經營主體轉型升級、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提升旅遊市場服務質量、加強市場綜合監管、實施“信用+”工程等九個方面提出30項主要任務。
《計劃》提出,要加快智慧旅遊發展,培育智慧旅遊沉浸式體驗新空間新場景。打造優質旅遊目的地。推進“旅遊+”和“+旅遊”,促進旅遊與文化、體育、農業、交通、商業、工業、航天等領域深度融合。開展“百城百區”金融支持文化和旅遊消費行動計劃。同時要推動盤活閒置低效旅遊項目。優化完善盤活方式,根據項目情況分類採取盤活措施,用好各類財政、金融、投資政策,支持旅遊企業盤活存量旅遊項目與存量旅遊資產。
(圖片攝影:任玉明)
“《計劃》是對旅遊業恢復的利好,尤其可以提振業者信心,同時也給了投資者對於投資旅遊業的信心。疫情對旅遊業產生影響,一部分中小業者被洗牌,現在正是需要優質項目和資金進入行業的時候。《計劃》所提到的發展智慧旅遊、打造優質目的地以及盤活存量旅遊資產等,都説明未來旅遊產業要高質量發展,並吸引更多資金投入行業。”春秋旅遊副總經理周衞紅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同程研究院分析認為,從《計劃》的目標和着力點來看,“進一步釋放旅遊消費潛力,推動旅遊業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羣眾多層次旅遊消費需求”,這是旅遊業“十四五”規劃有提及的政策目標,契合當前及下一階段行業發展的新局面、新形勢。暑期和中秋國慶假期的國內旅遊人次和總收入均超過了2019年同期水平,表明國內旅遊市場的主基調已經從“復甦”切換到了“增長”,主要矛盾也從需求不足轉變為優質供給不足。
同程研究院進一步分析,旅遊消費的大眾化、碎片化、品質化是一個長期趨勢,也是“十四五”期間深化供給側改革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邏輯。2023年年初以來,“井噴式”旅遊需求暴露了一些結構性矛盾,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優質供給不足,尤其是契合新消費、新需求的有效供給不足。在新的階段,這些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旅遊消費進一步增長的“瓶頸”。對此,《計劃》的發力點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新場景中的新供給,二是新空間裏的新供給。新場景裏的新供給主要是基於“旅遊+”和“+旅遊”的邏輯,鼓勵文旅深度融合產出更多優質文旅產品,鼓勵旅遊業與其他產業深度融合的業態創新,例如“體育+旅遊”“演出+旅遊”以及工業旅遊等。新空間裏的新供給,主要是建立從傳統5A景區、城市到鄉村的“大目的地”理念,實現客源地與目的地的協同發展。
靠譜旅業CEO張致寧認為,《計劃》的發佈也是為貫徹《關於釋放旅遊消費潛力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在《若干措施》中的第三部分,專門為“加強入境旅遊工作”開闢出一大章節,入境旅遊的內容條數(6條),在全文(30條)中的佔比達五分之一。由此也體現出國家對於入境旅遊發展的重視程度。此時發佈的《計劃》不僅是為了提升國內旅遊的服務質量,同時也是為下一步全面強化入境旅遊工作,吸引更多外國遊客到中國觀光旅遊奠定重要的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在《計劃》的主要目標中,強調的國內旅遊的宣傳推廣效果更加明顯,説明‘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思路正在發生轉變,在文化和旅遊進入深度融合的發展階段,優質的文旅產品供給正在源源不斷地推向市場,此時更需要讓全球的遊客通過媒體、短視頻平台等媒介渠道,瞭解到這些好產品、好內容。將省外的遊客吸引到本地,將國外的遊客吸引到國內。”張致寧表示。
《計劃》還指出,要推動旅行社轉型發展。引導旅行社結合行業發展和自身發展定位加快理念、技術、產品、服務和模式創新,因地制宜推進旅行社數字化轉型、特色化和品牌化發展。推動旅行社加快跨界融合和線上線下融合,積極融入地方和有關領域數字化生態。推動旅遊住宿業轉型升級。
“疫情過後,很多旅遊企業都意識到要轉型,3年疫情給了旅遊行業衝擊,也讓業者看到自己必須提升和轉型才能可持續發展。所以《計劃》中所指出的推動旅行社轉型發展是非常實際的,也是各大旅遊企業必須重視的。”周衞紅表示。
此外,《計劃》還指出要加強旅遊法治建設。堅持依法治旅,推動修訂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行社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旅遊投訴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推動建立健全旅遊調解、仲裁、巡回法庭等制度機制,探索旅遊糾紛投訴調解與仲裁銜接機制,多元化解投訴糾紛。健全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發揮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作用,合力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加強旅遊市場執法監督。
“國家在優質旅遊產品的供給側,對目的地和市場主體都提出了更清晰的要求,並輔之以更加嚴謹的服務質量評價體系和多元化的市場監管工具。以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結果為導向,對過程進行全方位、立體化地引導、支持和監管。”張致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