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隻植入芯片,治理流浪犬有了技術保障

近日,話題#深圳犬隻未植入芯片將被視為無證養犬#衝上熱搜,引發眾多網友討論。《深圳市犬隻電子標籤植入管理規定(試行)》顯示,深圳將9月底之前設為警示期,督促犬主主動為犬隻注射電子芯片;10月份開始,犬隻未植入芯片將被視為無證養犬。(7月27日 中新網)

看到這則新聞,筆者不禁發聲:狗成患,人之過。那些出沒於街道的流浪狗,有野生的,更多的則是被人遺棄的。而犬隻植入芯片,則為治理流浪犬提供了技術保障。

犬隻植入芯片,治理流浪犬有了技術保障

  近年來,我國興起了養寵物熱,其中最為流行的恐怕就是養犬了。在中國,汪星人的數量已達1.3億,中國也由此成為“世界第一汪星人大國”。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時常能感覺到犬隻擾民的存在——公園、小區等公共場所中犬隻橫行無忌的身影和隨意便溺的痕跡;樓道里燻人的氣味和狗毛;夜半把你驚醒的犬吠聲;少數養犬人出門遛狗未束犬鏈,給怕狗之人帶來極大的心理恐懼,以及時常見諸報端的惡犬傷人新聞。據統計,中國狂犬疫苗使用量達每年1500萬人份。

  養犬需要講公德,嚴自律。作為人類的朋友,犬隻是無辜的,需要提醒和規勸的是少數缺乏社會公德的犬主人。不讓犬隻擾亂他人的生活、威脅他人的安康、影響公共的環境等,應是起碼的公德。況且,狂犬病是世界上病死率最高的疾病之一,死亡率幾乎為100%。全球每年大約有5萬多人死於狂犬病。中國的發病例數排世界第二。無論從防疫和衞生,還是安全考慮,養犬必須去掛牌登記,給狗注射狂犬疫苗;出門遛狗,必須拴住犬隻。很可能,你眼裏的“寶貝狗”,在他人眼中就是“惡犬”“奪命犬”。

  20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而犬隻傷人的情況多發生在流浪犬身上,即使有關部門捕獲犬隻,也難以查清主人是誰,更不用説追責了。

《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犬隻必須植入芯片,犬隻未植入芯片將被視為無證養犬,這既可以照顧到城市居民養犬的權利,也能通過對“擾民”等行為的舉報,對養狗人進行義務上的約束,更有利於對違法遺棄、讓寵物無家可歸的養狗人進行法律追究,從而促進犬隻與犬主、犬隻與社區居民和諧相處。筆者認為:各地可以向深圳等地學習,用法治管住犬主人、用科技管住“汪星人”,引導市民共同遵守“不可以養烈性犬,出門帶狗繩,隨時清理狗便”等文明養犬“規則”。

  文明守法養犬,方能善養有益,方能鄰里和諧,方能社會穩定。作為犬隻的主人,你是否遵守社會公德了,給狗登記了,給狗打針掛牌了,你出門遛狗拴着它了?

王紅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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