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消協:應儘快將智能快件箱服務納入公共消費範疇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科技

IT之家5月13日消息 IT之家從中國消費者協會官網獲悉,近期豐巢快件箱超時收費問題引發社會持續關注。為回應社會關切,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中消協認為:

1.智能快件箱服務是快遞行業服務環節的細化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消費者對快遞服務的多樣化、個性化消費需求。智能快件箱在服務差異性、服務互動性等方面,彌補了成建制小區依據普遍服務標準設立的投遞箱的不足,但其設置是以消耗小區公共資源為代價,為越來越多小區消費者服務,因而具有小區公共服務屬性。2019年10月1日實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就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設置合理免費保管期限提出了相關要求。設立在小區內為消費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務,應當納入小區物業服務業務範圍,合理保管期限內不應單獨收取服務費用,並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務銜接。對於確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務的,其收費標準的確定宜參照公共服務價格管理方式確定,而不能簡單通過市場化機制解決。

2.智能快件箱服務涉及小區物業、智能快件箱運營者、快遞公司、電商平台以及業主委員會、小區消費者等多方利益主體,需強化綜合監管、共同治理,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小區物業及智能快件箱運營者、快遞企業、電商平台等經營者通過智能快件箱為消費者提供相關服務前,應當一對一明確告知消費者免費保管期限以及服務收費標準等與消費者利益相關事項,並得到消費者同意。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對於涉及小區消費者利益事項,要暢通利益表達渠道,充分聽取消費者意見,保障消費者監督權、建議權。對於違反郵政管理、物業服務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侵害小區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正當利益的,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制止和查處。

3.消費者需求是推動智能快件箱服務持續發展的最終動力。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消費者需求,既要滿足消費者對普遍服務提出的更高質量要求,又要適應消費者差異化、個性化服務需要,適當延伸或擴大公共服務領域和範圍,提高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將小區原有投遞箱智能化升級改造作為“新基建”項目,納入公共消費範疇,努力服務廣大消費者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