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汽車數量越來越多,交通壓力也越來越大,尤其是在高峯期頻繁遇到的堵車情況,讓很多車主傷透了腦筋,因此就有一些車主為了避免遇到堵車,乾脆選擇騎電動車上下班。電動車新規的實施標誌着電動車可以合法上路,但是電動車新規也對電動車的質量跟規格作出了嚴格的限制。
電動車新規當中受到大家廣泛吐槽的應該就是將電動車的時速限制在了25千米每小時,要知道25千米每小時的速度比騎自行車快不了,因此很多人就覺得這一項規定非常雞肋,甚至還有一些人呼籲取消對電動車速度的限制。
其實對電動車的車速做出限制,並不是我國特有的,在日本電動車的普及程度非常高,很多上班族也會選擇騎電動車出門,同樣的在這裏的電動車也受到諸多限制,比如電動車的最高時速不可以超過24千米每小時,電動車在行駛的時候,一旦超過這個速度,電源就會自動斷電。
並且在日本還有一種電動自行車,騎這種電動自行車需要佩戴頭盔,考駕照,上車牌以及安裝信號燈,流程非常繁瑣。所以相比較之下,我們目前實施的電動車新規還是非常貼心的。
老李覺得電動車新規的施行是為了規範車主的行為,同時保障大家的行車安全,所以為了自己與他人的安全着想,大家還是要嚴格執行電動車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