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聯合消費者網對2019年下半年以來的電動平衡車消費輿情數據進行了全面統計分析。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瞭解到,過去一年中,電動平衡車的負面輿情信息總體較多,超過輿情總數的四成。其中,安全事故方面的負面輿情最多,達到負面輿情的66.67%;其次是違規上路、產品質量、維權糾紛和虛假宣傳等負面輿情信息。
電動滑板車違規上路 掛倒路人致其死亡
電動平衡車因其時尚、便攜、環保等優點備受年輕消費者追捧和喜愛。但近年來因騎行電動平衡車造成的安全事故屢屢發生,給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帶來嚴重隱患。
2019年12月17日上午,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駕駛電動滑板車致人死亡的案件。年輕男子張軍(化名)駕駛着電動滑板車去上班,途中將一名過馬路的7旬老人掛倒在地,老人經醫治無效死亡。根據相關部門的鑑定意見,張軍當日騎行的電動滑板車,既不屬於機動車,也不屬於非機動車,屬於滑行工具,因此不屬於交通事故案件,但由於張軍駕駛本不應上路行駛的滑板車上路行駛,張軍對於老太太的死亡具有過失。因此,最後法院判決張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19日,共監測到有關電動平衡車消費輿情信息521867條。其中,正面信息104823條,佔比20.09%;中性信息195360條,佔比37.44%;負面信息221684條,佔比42.48%。負面輿情佔比最多。
安全事故佔負面輿情比例超6成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瞭解到,在221684條電動平衡車負面輿情信息中,涉及虛假宣傳問題8211條,佔比3.70%;違規上路問題27916條,佔比12.59%;產品質量問題18063條,佔比8.15%;安全事故問題147789條,佔比66.67%;維權糾紛問題14701條,佔比6.63%;其他信息5004條,佔比2.26%。
輿情數據説明,電動平衡車的負面輿情信息總體較多,超過輿情總數的四成。其中,安全事故方面的負面輿情最多,達到負面輿情的66.67%;其次是違規上路、產品質量、維權糾紛和虛假宣傳等負面輿情信息。
在所有電動平衡車的負面輿情信息中,反映安全事故的輿情信息最多。近年來,有關騎行電動平衡車摔傷或造成其它安全事故的事件時有發生,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電動平衡車違規上路方面的負面輿情排在第二位。輿情數據顯示,電動平衡車外形時尚、體積較小、便於攜帶,青少年兒童把它當作娛樂運動玩具,不少上班族甚至把它當作“最後一公里”的代步工具。有的人不僅騎着電動平衡車違規上路,而且在道路上隨意穿行、隨意變道,嚴重影響交通秩序。
電動平衡車質量問題的負面輿情排在第三位。部分電動平衡車廠家受利益驅使,不惜採用低廉電池、電極和熔斷器等部件。這樣生產出來的電動平衡車,如果遭受撞擊、跌落、衝擊、浸水等情況,很可能發生漏液、起火、爆炸等危險。
電動平衡車維權糾紛方面的負面輿情信息同樣不少。輿情數據顯示,電動平衡車的消費投訴日漸增多,主要涉產品質量和摔傷維權等問題。
此外,還有部分電動平衡車虛假宣傳方面的輿情信息。輿情數據顯示,部分商家不僅故意掩飾電動平衡車的安全風險,不以顯著方式提示安全注意事項,而且誇大宣傳電動平衡車的速度、功能和材質等。有的電動平衡車只能行駛20公里,卻宣傳可行駛120公里;有的商家宣稱電動平衡車有益於兒童鍛鍊平衡,將其宣傳為“兒童智能電動平衡車”、“8—12歲小孩電動代步車”;等等。
建議健全電動平衡車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
輿情數據説明,依據現有法律法規,電動平衡車不是兒童玩具,不符合兒童玩具的安全標準;不是交通工具,也不能在道路上騎行。可實踐中,電動平衡車卻被青少年兒童當作娛樂運動玩具追捧,被不少上班族當作“最後一公里”的代步工具。近年來因騎行電動平衡車引發的安全事件呈明顯上升趨勢,其中青少年兒童受傷害事件所佔比例較大。
電動平衡車消費投訴糾紛日漸增多,主要涉及產品質量和摔傷維權等問題,但商家經常以消費者使用不當推卸責任,消費者由於舉證困難,所以維權往往很難成功。
結合本次電動平衡車消費輿情數據分析,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有關專家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儘快明確電動平衡車的產品屬性。建議有關部門儘快結合電動平衡車的產品特徵、市場需求、安全保障和法律法規明確電動平衡車的產品屬性,將其設計、生產、銷售、使用、監管等各個方面納入法治化軌道。
健全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對電動平衡車生產廠家實行標準化生產培訓,要求在各個環節對產品質量進行控制,確保產品質量可控制、安全性能可追溯,從根源上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鑑於目前社會上對電動平衡車的安全意識整體不強,建議廣泛凝聚社會各方力量,形成羣防羣控的宣傳教育氛圍。消費者也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