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
日前,澄邁出台《澄邁縣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八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保障高新技術企業建設用地、加大科技創新載體補貼、鼓勵企業參與申報、為科技人才提供服務保障等8個方面給予扶持獎勵,加快推進澄邁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措施明確,在澄邁縣範圍內註冊登記的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增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除享受省級政策扶持資金外,縣級財政再給予30萬元一次性研發資金獎勵。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期滿後再次申請通過的,給予10萬元的研發資金獎勵。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認定有效期內將註冊地從省外遷入澄邁,且簽署3年內不遷出澄邁縣承諾書,將獲得30萬元獎勵;遷入澄邁縣滿一年後縣級年税收達200萬元(含)以上的,將再獲得20萬元獎勵。
澄邁縣科技主管部門將按照《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管理暫行辦法》篩選建立澄邁縣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並定期進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