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
國家發改委6月11日消息,近日,國家發改委、自然資源部印發《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了9項重大工程,包括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黃河重點生態區(含黃土高原生態屏障)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長江重點生態區(含川滇生態屏障)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東北森林帶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北方防沙帶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南方丘陵山地帶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海岸帶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自然保護地建設及野生動植物保護重大工程、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重大工程,明確了各項重大工程的建設思路、主要任務和重點指標,並在專欄中列出了47項具體任務。
《規劃》提出,按照中央和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將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作為各級財政的重點支持領域,進一步明確支出責任,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鼓勵各地統籌多層級、多領域資金,集中開展重大工程建設,形成資金投入合力,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續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加強監督考核。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建立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將生態保護和修復領域作為金融支持的重點,建立健全生態資源融資擔保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制定激勵社會資本投入生態保護和修復的政策措施,保障各類社會主體平等享受財政、土地等優惠政策的權利,鼓勵金融支持,穩定政策預期,吸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重大工程建設和管理,探索重大工程市場化建設、運營、管理的有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