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某地推出“預存寶”平台,來幫助消費者和商家管理健身中心、美容院之類的預付卡資金,避免跑路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新聞。剛一看,還是覺得挺不錯的,但仔細想一想,可能問題沒有這麼簡單就能解決的。
這就讓人想起來,多年前就有強制規定,施工單位開工前是需要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比例為按工程建設項目合同造價的1.5%—3%。但是,大家親身體會到的情況卻是,差農民工工資的事還是時有發生。
我經歷過幾個項目,也多少研究過其中的原因,那就是建設單位一直要差施工單位大量的工程款,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幾乎都沒有錢來交保證金。這些關於保證金的規定的解決方式,就是寫一個申請去批了就不用交了,或者把建設投入儘量報少,象徵性的交一點點,真到有大量討薪的時候再説。
這還是全國性的規定,而且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到建設部門去辦理《施工許可證》等證件,可以把交保證金作為先決條件。而“預存寶”是某縣級區的規定,對於區內的商家,要進行全面的管理,難度是極大的。在工商部門辦營業執照時就開始管理,可能會與現在的登記制度相沖擊。讓商家主動接受管理,來參加的肯定就是那些不會跑路的商家,想跑路的商家,才不會來參加呢。
“預存寶”平台的資金存入和轉出都很難監管,如果要求每一個商家的預存款都要存入該平台中,而商家的經營就會透明化,就算不跑路的商家也不會同意這樣做的,他們必然會有多套收款的方式,只把少量的預存款放入,以應付監管。而要去核實監督商家的收銀,那是很不現實的。
“預存寶”平台的支取是要客户實際消費了的金額,而客户每一次消費都去平台APP上操作一次,客户是不會喜歡這種複雜的模式的,商家也會因為客户故意不操作而導致損失的,如果大面積的導致消費後也收不款項,商家的經營壓力是很大的。
如果是要求商家將相關的單據傳入平台進行支取,那麼商家,特別是要跑路的商家,會很輕鬆地提前支取掉這些預存款,導致平台的意義降低。甚至因為有了平台的加入,讓消費者更放心,而實際存入的預付款也更多,最終的損失也可能更大。
另外“預存寶”平台的資金怎麼來監管,這裏面會不會存在問題,這原本是商家或者消費者的收益,平台佔用後直接存入銀行,還是投資,如果平台管理出現問題,商家或消費者的損失又由誰來承擔呢?
所以説,靠技術手段來解決商家跑路的問題,可能是制標不制本的。那麼本在哪裏呢?本就是誠信的社會需要的是按法律途徑來解決。在商家的日常監管,這方面按現有法律,由相關部門監管好就行了,對於註冊中冒用他人身份註冊公司或者其他經營實體的行為進行打擊。
對於已經跑路的商家,要按法律的規定來處理,金額較大的,如果構成“詐騙罪”,要將相關捲款跑路的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跑路的責任人如果刑事責任也追究了,但還是追不回相關損失的情況肯定是很多的。這隻能説是消費者當初的預存款的作為的後果了,消費者既然自己判斷和決策的,就應該承擔一定的損失。
社會正在變得多元化,很多騙子明知道是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也要去從事。我們當然有避免這些事情發生的預防措施最好。如果沒有成本較低且容易施行的措施,還只能事後採取事後追責的被動方式。但是事後追責一定要認真執行,不能認為錢已經追不回來了,就只當事情沒有發生。因為這樣才是在鼓勵那些騙子們換一個地方繼續下一次的捲款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