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話,叫做“出來混,遲早要還”,意思是如果做了什麼壞事,遲早會被加倍奉還的的。而今這一句話,應驗在眾多的電商賣家身上了。
近日,朋友圈、媒體、網上不斷的有消息刷屏,稱“税務部門要求電商賣家為刷單行為補税”,並且數據是追溯三年,即2017年-2019年的數據都要核查。
我們知道,在電商購物由於只能看圖片,無法摸到,嚐到,所以買家有時候判斷產品靠譜不靠譜的依據就是其它買家的評價,以及該產品的銷量。
也正因為如此,所以很多電商為了把銷量做上來,讓評價好看點,就會進行刷單,即找人來下單製造成交數據,實際上這些是假成交數據,不是有效的真實買家,買商品的錢其實是商家出的。
雖然電商平台都會對刷單行為進行打擊,但也無法全部避免,畢竟有些刷單是請人真實的下單,真實的成交,無法被稽查出來的。
但税務部門的辦法不一樣,直接統計電商平台的銷售收入或者支付平台的收款數據,再用這個數據來與企業申報的收入對比,有差距就要求這些電商賣家按電商平台的數據來納税。
而電商平台的數據是包含了刷單數據的,意味着賣家不僅刷單要自己出錢,甚至刷單還會產生税收,因為刷單也會計入商家的收入。這種辦法一查一個準,真實買賣不受影響,刷單則要多納税。
按照圈內人士的説法,目前很多電商賣家其實都有刷單的,甚至像直播帶貨也存在大量的刷單行為,因為把數據做上去,才能吸引更多的人下單,但現在估計沒多少商家敢這麼幹了,成本太大了。
當然,這對普通消費者而言,是一件大好事。畢竟刷單產生的虛假交易,虛假評價會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意向,很多看起來銷量非常好,評價非常好的產品,完全有可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