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QQ 自動搶紅包”軟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今日開庭

IT之家 4 月 19 日消息 據杭州互聯網法院發佈,近日,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計算機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科技公司)與被告杭州某科技公司、杭州某文藝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兩原告認為兩被告開發運營自動搶紅包軟件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 495 萬元。

原告訴稱

騰訊計算機公司、騰訊科技公司訴稱:QQ 紅包功能作為 QQ 產品的一種服務,提供“錢 + 遊戲 + 社交”的多重功能,設置公平公正的紅包算法,通過 QQ 用户點擊紅包以調動活躍度,引發用户進行語音、文字、表情等消息的互動,激發真實的社交。“紅包獵手”“多多搶紅包”軟件具有自動搶 QQ 紅包、獲取 QQ 消息欄通知內容的功能,通過監聽 QQ 消息欄通知消息和聊天窗口消息,模擬人為點擊 QQ 紅包對應窗口控件實現自動搶紅包並回復消息的功能,妨礙 QQ 軟件正常運行。兩原告認為杭州某科技公司是侵權網站的運營者,通過侵權網站、安卓端手機應用市場提供兩款搶紅包軟件,杭州某文藝公司是部分安卓端手機應用市場中“多多搶紅包”軟件的運營者,杭州某科技公司系涉案軟件收款方,兩被告的侵權行為破壞了兩原告苦心維護的 QQ 平台良好生態,對 QQ 產品產生干擾,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規定的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妨礙和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首例“QQ 自動搶紅包”軟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今日開庭

圖片説明 “紅包獵手”界面圖

首例“QQ 自動搶紅包”軟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今日開庭

圖片説明“多多搶紅包”界面圖

被告答辯

杭州某科技公司答辯稱:其系“紅包獵手”“多多搶紅包”軟件的運營者,杭州某文藝公司並非共同運營主體,均不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涉案兩款軟件並非外掛,系基於安卓系統的輔助無障礙服務實現功能,安全可靠,確有調用安卓底層模塊功能,監測到 QQ 紅包消息,但未入侵、破解 QQ 產品,未改變 QQ 本身服務,未獲取用户賬號密碼,未攔截並修改 QQ 手機端和服務器之間的通信數據,未破壞 QQ 搶紅包原有的金額隨機、拼手氣規則,未妨礙和破壞 QQ 的正常運行,未對騰訊計算機公司、騰訊科技公司造成任何損失。綜上,請求法院駁回兩原告的訴訟請求。

IT之家獲悉,杭州互聯網法院表示,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就涉案兩款軟件的運營者和被訴侵權行為實施主體予以充分闡述,並圍繞涉案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包括 QQ 自動搶紅包軟件的運營使用是否具有不正當性和可責性、該軟件是否使用技術手段妨礙和破壞 QQ 紅包功能的正常運行)、民事責任承擔等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並發表了意見。我院將在庭審後組織調解,若調解不成,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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