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9月1日電 (趙永新、沙迪)科技部日前出台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於9月1日正式生效,科技部當天召開新聞通氣會表示,將多措並舉狠抓落實,切實遏制科技活動違規行為,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創新環境。
科技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司長戴國慶表示,隨着我國科技創新工作邁入新的發展階段,必須拿出更大的勇氣、更多的舉措,推進科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科研活動有序開展營造更好的環境。
據介紹,《規定》對六大類科技活動主體在科技活動過程中可能發生的64種違規行為,提出了10項處理措施,劃定了科研活動規則的“邊界”,引導科技工作者進一步強化“底線”意識,加強對自我行為的約束,預防違規行為的發生。科技部將會同各有關部門積極推動《規定》的落地實施。一是加強宣傳,組織開展系列解讀等,引導科技活動各主體自覺遵守《規定》的各項要求;二是完善機制,建立以信任為前提、誠信為底線、評價為導向的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三是優化服務,進一步減少對科研活動的微觀管理和直接干預;四是強化監督,加強隨機抽查等監督檢查力度,指導規範各類科技活動主體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