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壹現場丨遊戲防沉迷形同虛設 手遊時長急需專項整頓

由 務高林 發佈於 科技

隨着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手機網絡遊戲已經深刻影響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也有部分未成年人嚴重沉迷手機遊戲。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開展了關於“未成年人沉迷手機網絡遊戲現象”的深度調研,以隨機抽樣的方式,深度訪談了全國各地向該中心反映孩子沉迷手機網絡遊戲的103位家長,同時詳細整理了49封來自各地家長給中心的信件,歸納分析了共計152份材料。並於8月9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發佈《未成年人沉迷手機網絡遊戲現象調研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根據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62.5%的未成年網民會經常在網上玩遊戲,其中玩手機遊戲的比例為56.4%,在工作日玩手機遊戲日均超過兩小時的達到13.2%。

報告:沉迷手遊未成年人男生居多 常與家長髮生衝突

基於152份材料,調研報告指出,沉迷手機網絡遊戲的未成年人以男生居多,佔到93%左右,女生所佔比例相對較小。這些未成年人年齡最小的11歲,年齡最大的即將滿18歲,14-17歲的最多。其次從家庭結構來看,3%的家庭屬於聯合家庭;3%的家庭屬於隔代家庭;94%的家庭屬於核心家庭,其中14%的家庭屬於單親家庭。

從父母的工作性質上來看,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工作多為“務工”,即從事體力勞動工作,佔比69%。其中夫妻雙方均在本地的佔比35%,夫妻雙方均在外地的佔比21%,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佔比13%。父母屬於城市上班族的,佔比15%;父母工作在體制內的,佔比3%;父母已經退休的,佔比3%;父母進行個體經營的,佔比6%;還有一些父母並未提供具體的職業類型,佔比4%。

《報告》稱,家長們大多以“全天、通宵、沒日沒夜”等詞彙來描述孩子們每日沉迷手機網絡遊戲的時長。經梳理發現,約有65%的孩子每天打遊戲超過10個小時,其中8%的孩子超過15小時,連續玩遊戲時間最長是38小時。

一般而言,手機網絡遊戲會對未成年人每日遊戲時長進行限制,但《報告》發現,幾乎所有接受調研的家長都反映,孩子每天玩遊戲的時長遠遠超過了1.5小時。這些未成年人主要通過借用其他未成年人的遊戲賬號、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證註冊、在網上購買成年人遊戲賬號等方式規避遊戲實名認證和防沉迷系統的限制。

有一些家長表示,孩子會頻繁偷用父母的錢在遊戲中購買皮膚道具。在他們看來,這不僅給家庭經濟帶來了直接影響,也會導致孩子的消費觀念出現嚴重偏差。

《報告》顯示,還有一些未成年人盜用父母銀行賬户進行遊戲充值,令家庭經濟情況雪上加霜。家長們為了挽回經濟損失,不得不再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去整理材料,以期望能夠和遊戲公司溝通退款。在本次調研數據統計結果中顯示,有超過50%的未成年人會因為手機網絡遊戲充值,10個未成年人充值金額在1萬元以上,最高的竟然達14.9萬元。

在接受訪談的家長中,不少認為,未成年人長期沉迷手機網絡遊戲,對其心理健康產生了負面影響,一些未成年人有抑鬱表現。部分未成年人因為家長管控他們玩遊戲會與家人發生嚴重的語言、肢體衝突。

調查:遊戲實名認證及防沉迷系統存漏洞

調研報告分析了未成年人沉迷手機網絡遊戲的主要原因。

網絡遊戲具有形象性、新奇性、操控性、實戰性、刺激性等特點,同電腦相比,手機網絡遊戲玩起來門檻更低,且具有更加明顯的便捷性。因此手機網絡遊戲成為很多未成年人獲得成就感、存在感和價值感最為便捷、快速和經濟的途徑。

調研過程中,家長普遍反映,孩子每天玩遊戲的時長遠遠超過了1.5小時。該中心瞭解發現,這些未成年人主要通過借用其他未成年人的遊戲賬號、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證註冊、在網上購買成年人遊戲賬號等方式規避遊戲實名認證和防沉迷系統的限制。

“手機帶娃”的養育方式也是未成年人沉迷遊戲的原因之一。

現實生活中,一些父母並沒有做到切實履行好對孩子的撫養和教育義務。在孩子幼年時期常通過給孩子一部手機以安撫他們的情緒,在短時間內“解脱”自己;待孩子稍長大一點,一些父母不理會孩子的情感交流需求,選擇給孩子一些電子產品以讓他們安靜下來。

等孩子到了青春期,出現沉迷手機網絡遊戲的苗頭時,這些父母才開始變得緊張起來。然而,由於家長們往往缺乏正確引導孩子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的能力,強硬的管理手段很有可能會激化親子間矛盾,導致家庭關係持續緊張。

同時值得關注的是,大量外出務工人員沒有能力和條件將未成年子女帶在身邊,只能將孩子留在老家讓老人照看。調研報告指出,祖輩一代往往並不懂得如何在互聯網時代下教育、引導孩子。為此面對孩子的哭鬧,相比於苦口婆心且無效果的説教,他們會發現給孩子們一部手機往往是最“便捷高效”的方式。而這種行為無意中也為孩子沉迷手機網絡遊戲埋下了伏筆。

建議:應儘快針對手機網絡遊戲開展專項整頓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認為,未成年人沉迷手機網絡遊戲已經成為亟待國家關注和治理的社會問題。

《報告》建議,應當儘快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網絡保護的相關規定。如: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要求接入國家建立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遊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並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實身份信息註冊、登錄網絡遊戲;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遊戲產品進行分類,作出適齡提示,並採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遊戲或者遊戲功能;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時至次日八時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等。

同時,《報告》還提出,應當加快出台《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是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進一步細化,它的出台將可以有效地指導相關主體落實其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具體職責,有助於構建高質量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體系,以應對當前複雜的局面。

此外,《報告》建議,國家應當支持、鼓勵修建可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户外場地,組織動員開展更多針對未成年人的户外活動。户外活動是加強未成年人身體素質的有效途徑,也是保障未成年人擁有健康體魄的有效方式。針對當前户外場地不足和專業活動匱乏的問題,國家應當積極支持、鼓勵户外場地的修建和户外活動的組織。

基於當前可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手機網絡遊戲產品層出不窮,遊戲質量參差不齊的現狀,《報告》還建議,相關部門應當儘快針對現有的手機網絡遊戲開展專項整頓。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的遊戲中出現色情、暴力等不適宜他們接觸的內容。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手機網絡遊戲中不得含有引誘未成年人沉迷的設定。但當前手機網絡遊戲中普遍存在較為明顯的誘導性設定,如:每日簽到廣告、遊戲活動廣告和通過在線時長提升角色等級的機制等。這些設定在無形中增加了未成年人使用遊戲的頻率,具有一定的致癮性。

為此,《報告》建議,應控制手機網絡遊戲對未成年人的致癮性,同時,加強對手機網絡遊戲周邊產品的治理力度。

《報告》最後也指出,未成年人沉迷手機網絡遊戲是一個綜合性的社會問題,單靠個人或者社會一方力量難以有效應對。應當統籌社會各方的專業力量,注重家庭、學校、社會多方協同治理。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浩雄

編輯/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