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圖片來源:東方IC
文 | 傅蔚岡
2020年12月21日,餓了麼送餐騎手韓某某在送餐途中猝死一事引發關注。
因韓某某平時通過蜂鳥眾包接單,餓了麼方面表示,其與平台沒有勞動關係,只能給予2000元“人道主義補償”,其他則由保險公司理賠。
而韓某某唯一能依賴的保障就是自費購買的1.06元意外險。實際上,跟韓某某一樣,眾多餓了麼騎手每天繳納的服務費有3塊錢。這3塊錢有沒有被全部用於投保,目前仍未見到當事平台明確回應。根據報道,此前保險公司表示只能賠3萬元。
餓了麼最新表態稱,“向意外身故的藍騎士致哀,今起平台猝死保障額提升至60萬元”。 本次事件中的60萬元撫卹金,餓了麼將在本週內交付騎士家屬。
新就業形態規模激增
該事件不僅引發了平台是否要賠償的熱議,還引發了保險賠償只有3萬的爭議。
如何看待這個爭議?首先要將其放置在整個時代背景中來考慮。2010年以來,數字經濟從商品貿易逐漸向本地生活服務滲透。數字化服務平台的蓬勃發展,直接導致以平台用工為代表的新就業形態規模激增。
正如世界銀行在2019年年度發展報告中説的,“平台型市場的興起允許技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對更多的人口產生影響。個體和企業只需要寬帶連接就可以在在線平台上交易商品和服務。這種‘無實體規模化’為生活在工業化國家乃至工業區之外的數百萬人口提供了經濟機遇。”
事實上,類似模式在給廣大勞動者帶來工作機會的同時,也帶來了挑戰:那就是如何應對工作場所中發生的風險?
在傳統具有勞動關係的工作場所中,發生事故都有了較為成熟的處理方式。但是在像外賣、網約車和閃送等工作中,幾乎不存在勞動關係。
《中國靈活用工發展報告(2021)》藍皮書顯示,2020年企業採用靈活用工比例同比增逾11%,達到55.68%;超過四分之三的企業主要出於“降低用工成本”這一動機使用靈活用工。
不可忽視的兩個因素
不過在我看來,除了降低用工成本以外,還有兩個因素不可忽視。
首先是平台用工的性質。在現有的工作模式下,平台和騎手之間存在着多種法律關係,並不能用簡單的勞動關係來覆蓋,甚至主要不是勞動關係。
比如這次猝死的騎手,他就是屬於“眾包”中的一員。眾包的好處是能夠給相關平台帶來海量的產能供給,而騎手也能從中獲得增收的機會。
近幾年流行的“斜槓青年”,説的就是除了一份本職工作以外還有兼職。而以眾包身份加入平台成為騎手,是無法和平台產生勞動關係的,而且法律也不保護這種勞動關係。
為什麼不同平台的標識能夠在一個騎手身上和諧出現?原因就是眾包。
再者是絕大多數的騎手,尤其是大中城市的騎手大都是來自非本地户籍。
非本地户籍的一個特點是,騎手不大可能主動尋求通過社保等方式獲得保障,因為繳納五險一金,那就意味着他到手的收入會大幅度減少。而非本地户籍就意味着他的工作處在高度流動之中——今年可能在這個城市,明年就可能在另外一個城市,而這和現在社保制度的特點是相沖突的。
在現有的社保制度下,五險一金往往只能轉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要看新工作地是否接收才可轉移,而工傷和生育則是屬於現收現付,無法轉移。在這樣的情況下,騎手也沒有激勵去參加社保制度。
也正是如此,一味地指責平台冷血,並無助於問題的解決。而勞動關係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良方,尤其是考慮到現階段騎手的來源時更是如此。
政府可提出新的保障機制
事實上,在市場的壓力下,平台也會考慮該以何種方式讓其商業模式更加可持續。
在媒體爆出3元保險費事件後,餓了麼的兩個表態便是如此。一是將在“藍騎士關愛金”中繼續追加類似情形下的專項撫卹金;其次,將保額提至60萬元。
不只是平台,政府也可以對此類用工模式提出新的保障機制。
面對“五險一金“必須統一繳納的規定,不少地方正在做有益的嘗試來保護這種新型的就業形態。
在2020年12月通過並將於2021年3月份開始實施的《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在第五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省有關規定,加強對數字經濟新業態用工服務的指導,積極探索靈活多樣的用工方式,制定和完善數字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在工作時間、報酬支付、保險保障等方面規定,保障數字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這個規定被不少人解讀為是沒有勞動關係的用工也可以參加單獨的工傷保險。
最後需要強調的是,外賣員、快遞員作為低門檻要求、退出機制靈活的崗位,為他們建立起高標準的職業安全、勞動保障和行為規範,需要較高的社會成本,這樣做可能會造成勞動力供給不足,進一步帶來市場萎縮和消費減少。
因此,已有的政策、服務、保障體系,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需要及時更新,從實際情況出發,在政策層面提供更為靈活合理的權益保障方案:逐漸改革限制勞動力自由流動的制度壁壘,讓靈活就業的供需兩端實現高效匹配,充分發揮新就業形態的積極作用。
□傅蔚岡(專欄作者)
編輯:馬小龍 校對: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