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規矩,不成方圓”,為什麼企業家看起來很悠閒,不斷穿梭在論壇和晚宴中,就是他們早早地為自己的公司立好了規矩。
1987年成立的華為,創業之初只是一家普通的電子元器件外貿商,為何如今卻成了國際上首屈一指的通信製造商?就是因為華為創始人任正非早早地為華為訂立了“家規”。
1995年,此時的華為已經度過了初創期的迷茫,業務快速發展,當年銷售額突破15億,與巨龍、大唐、中興等國內老牌通信設備製造商並稱“巨大中華”。
華為取得巨大成就,華為員工也是歡欣鼓舞,但任正非這時候卻開始焦慮了。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要經歷一個從青澀到成熟的過程,華為也不例外。
1995年9月,華為內部發起了“華為興亡、我的責任”大討論。目的是喚醒所有華為人曾經的拼搏精神。
1995年以前,華為的管理是“奔放式”的,那個時候,公司的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活下去”。
但是隨着公司一步步壯大,“奔放式”的管理已經過時,建立規範的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為此,任正非親自前往中國人民大學邀請了6位知名教授,華為人尊稱他們為“人大六君子”,共同起草《華為基本法》。
從1995年到1998年,6位教授通過與上千人的調查、走訪,歷時3年,《華為基本法》終於落地。
這是中國企業史上第一部為自己公司制定的“法典”,成為了日後華為騰飛的堅實根基。
在撰寫《華為基本法》時也發生過一件趣事。
當時《華為基本法》快要收尾了,但“人大六君子”對最為重要的“企業核心競爭力”爭論不休,沒有定論。於是他們決定去找任正非,聽聽“任總”有何高見。
其中一位教授問任正非:任總,您一定覺得華為最核心的競爭力是人才吧?
不料任正非立刻否定了人大教授的觀點:當然不是人才!一個成功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於“對人才的管理”。
任正非透徹的回答令6位教授面紅耳赤,隨後6位教授紛紛鼓掌,如獲至寶。
自此,基於“對人才的管理”這個核心理念下應運而生的《華為基本法》更可以説是為華為奠定下了成功的基石。
1996年6月,任正非在《再論反驕破滿》的講話中提出:《基本法》是華為公司中長期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華為公司全體員工的心理契約。
下至實習生等一線員工,上至任正非等所有高管,都要受《華為基本法》約束、規範。
1999年底,華為員工總數超過15000人,銷售額突破120億,20年後世界第一通信設備製造商從那時便已揚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