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互聯網上閒逛的時間夠長,你可能會看到一張1990年代的任天堂商店海報,它旨在在糾正用户如何正確使用“任天堂”這個詞。
雖然這則廣告給人的印象是馬里奧在給你上語法課,但當這張圖片出現在互聯網上時,它只是被當作任天堂慣常的浮誇宣傳。被網友們認為是這家公司傲慢地告訴其粉絲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至少它確實有一個更合理的理由存在。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把所有遊戲都稱為“任天堂”對任天堂來説是非常有利的,畢竟是免費的廣告,並能在競爭中脱穎而出。雖然宣傳更廣了,但其實在商標法的世界裏,這實際上是對一家公司來説最糟糕的情況。
一般要註冊產品、服務或公司的商標,其名稱必須是一個高度具體的詞,或者用來描述它的詞。舉個例子,你永遠不能把“電子遊戲”一詞註冊為商標,因為它不僅是一個非常廣泛的術語,而且還是公共領域詞典的一部分,是每個人都用來描述該類媒體的短語。
然而,不幸的是,對於企業來説,語言是在不斷髮展和擴展的。即使在過去的二十年中,多個產品名稱也已成為人們日常用語的一部分。回想一下當你抽煙的時候會不會用“來根華子”指代抽煙?當你做一個演示幻燈片時是不是説的“做個PPT”?當你在網上看到假的圖像時,會不會説“是PS的”?或者在搜索信息時,説的是“去百度一下”?
因此,如果當一個商標詞成為公共領域詞典的一部分時,反而會被視為“通用化”。當這種情況發生時,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地質疑它的使用權利。
例如,在2019年,蘋果在法庭上受到亞馬遜的質疑後,便失去了“App”和“App Store”一詞的商標權,亞馬遜便可以在其平板電腦系列上使用這些短語。
而即使是像可口可樂這樣的大品牌,目前“Coke”這個商標在手中也搖搖欲墜,因為越來越多人會在餐廳直接點“可樂(Coke)”,即使他們要的是其他品牌的可樂飲料,而不是可口可樂。這個詞彙已經逐漸演變成描述飲料的名詞。
因此,由於當時任天堂擔心這樣一個商標可能會進入公共領域,所以會有這樣的廣告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