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互聯網保險和重疾險新規今起實施

由 展東明 發佈於 科技

新華社上海2月1日電(上海證券報記者 韓宋輝)今日起,互聯網保險業務新規、新版重疾定義等保險業新規正式實施。

從2月1日起,基於新版重疾定義開發的重疾險新產品將被投放於市場。新險種的基礎承保重疾,將新增3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同時重大器官移植術等8種疾病的保障範圍也將優化。

隨着重疾表的更新,新險種的價格將會出現一些變化。一些主流重疾險產品的價格有望略有下降。當然,由於新險種的保障責任普遍增加,不排除部分年齡段的新險種價格將有所提升。

除了直接影響保險消費者之外,這些新規對保險企業乃至行業也會產生不小的影響。由於新規對保險企業經營相關業務提出了諸多新要求,這意味着保險企業在業務對接、數據安全、產品開發等方面將做出相應調整,迎接保險業轉型發展的新挑戰。

對於保險業而言,影響最大的新政莫過於《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下稱《辦法》),近200家保險公司、1700餘家保險專業中介機構、3.2萬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900萬保險代理人及所有經營保險業務的互聯網平台,都將因《辦法》的施行而進行一定的業務調整。

業內人士表示,互聯網保險業務作為保險銷售與服務的一種新形態,深刻影響了保險業態。在快速發展中,互聯網保險業務已經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比如,惡意抬高的手續費亂象、偏離保險屬性的產品設計、花樣百出的營銷誤導等,給行業和監管帶來了挑戰。

“《辦法》要求互聯網企業持牌經營,將從根本上解決互聯網平台經營保險業務‘兩張皮’的問題,將互聯網平台的保險業務完全納入監管視野。”一位業內人士指出,近日,支付寶保險平台將運營主體由螞蟻勝信(上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變更為螞蟻保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便是為落實《辦法》要求做出的調整。

此前,保險代理人普遍通過微信朋友圈、直播等方式參與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從2月1日起,他們必須經所屬機構授權後才可以開展互聯網保險宣傳,且營銷宣傳內容應由所屬保險機構統一製作。業內人士指出,此前網絡平台上存在大量代理人自制的宣傳材料,嚴格意義上來説,這些內容自今天起必須下架,未來只能發佈保險公司統一製作的宣傳資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