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互聯網或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保密教育”擬進高等院校和中學。
資料圖 新華社記者 鞠煥宗 攝
《北京市保守國家秘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對外公佈。徵集意見時間將一直持續至11月2日。記者瞭解到,按照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北京市保守國家秘密條例(草案)》擬提交11月份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審議。
今後,“保密教育”除了將納入公務員培訓外,還擬進入高等院校和中學。草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保密教育納入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指導、督促機關、單位做好保密宣傳教育工作。此外,高等院校和中學應當結合思想政治、德育等學科開展保密教育,鼓勵大眾傳播媒介面向社會進行保密宣傳教育。
在辦公室,使用計算機及存儲介質、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掃描儀、照相機、攝像機、移動終端等辦公信息設備,也要有“保密意識”。草案徵求意見稿提出,使用這些辦公設備時,要嚴格區分涉密信息設備和非涉密信息設備,實行分類管理;涉密信息設備由機關、單位統一採購、登記、標識、配備;不得將涉密信息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不得使用非涉密信息設備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存儲介質。
隨着手機的普及,越來越多人習慣用微信、網盤來傳輸、存儲信息。針對這一新傳輸存儲方式可能引發的問題,草案徵求意見稿提出,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工作人員使用智能終端設備、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社交媒體和互聯網存儲服務等的保密管理,不得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
為了避免用户在互聯網上“泄密”,草案徵求意見稿提出,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運營商、服務商應當建立信息發佈審查、網絡信息安全保密投訴和舉報制度;加強對其用户發佈信息的管理,發現發佈或傳輸國家秘密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或者停止提供服務,並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涉密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及時向有關機關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一旦泄密,立即報告。草案徵求意見稿提出,機關、單位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在24小時內向同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此外,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公民發現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國家秘密安全情形的,應當採取相應措施,及時報告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其中包括:發現國家秘密載體被非法持有、買賣、竊取、搶奪及丟失或者通過郵寄、快遞等無保密措施渠道傳遞等情形的;發現涉密網絡遭到攻擊、破壞和信息泄露,或者機關、單位門户網站等非涉密網絡及互聯網刊載、傳遞涉密信息等情形的;發現圖書、報刊、廣播、電影、電視等公眾媒體及網絡出版、網絡視聽節目刊載或者播出涉密信息等情形的。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人民日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