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市消協建議:對違法帶貨主播實行市場禁入

由 烏雅建義 發佈於 科技

新華社資料圖 圖文無關

市消協日前對外發布的直播帶貨消費調查報告顯示,“直播帶貨”在為企業復產復工、促進銷售做出貢獻的同時,也暴露出了虛假宣傳、信息公示不全以及售後沒有保證等損害消費者權益問題。

市消協體驗調查選取了淘寶、天貓、京東、蘇寧易購、拼多多、小紅書、蘑菇街、抖音、快手、微博10個直播平台作為體驗調查對象。體驗人員以消費者身份在每個直播平台各進行3次模擬購物體驗,共完成30個直播帶貨體驗調查樣本。其中,有9個樣本涉嫌存在證照信息公示問題,佔比30%;有3個樣本涉嫌存在虛假宣傳問題,佔比10%;有1個樣本執行“7天無理由退貨”不到位,佔比3.33%。

市消協調查報告顯示,部分主播在直播帶貨過程中,涉嫌存在過度宣傳產品功效或使用極限詞問題。本次體驗調查的30個直播帶貨樣本中,有3個樣本涉嫌通過宣傳產品功效或極限用詞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按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等一系列信息。但此次調查報告顯示,30個直播帶貨樣本中,三成涉嫌存在信息公示不到位問題。淘寶直播平台的“胖老闆福利店”沒有公示商家資質信息,只標註其已“簽署消保協議和繳納保證金”;天貓直播平台的“NaturesWay海外旗艦店”,看不到公示商家資質信息,只標註了商家名稱和簽署消保協議信息;從微博直播平台跳轉到的“博文堂珠寶”淘寶店鋪,也沒有看到公示商家資質信息,只標註“簽署消保協議和繳納保證金”。

體驗調查還發現,部分直播帶貨商家雖然標註“退貨包運費”,但退貨時實際支付12元運費,商家只補貼10元。部分微博直播帶貨過程中,除了主播語音介紹,平台和商家頁面沒有任何商品的文字或圖片信息。個別直播帶貨商家要求先交定金,並提示“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預售協議”,否則無法提交訂單。

為此,市消協建議,應通過立法或制定行業標準等方式,進一步明確直播帶貨相關平台、商家與主播之間的責任劃分,加大對平台、商家和主播等各方主體的監管和處罰力度。對於隨意誇大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直播帶貨行為,應納入社會誠信評價體系。對在直播帶貨中虛假宣傳的主播,除了進行經濟處罰,還應將違法情節嚴重、違法頻次較多的主播拉入黑名單,實行直播市場禁入,提高違法直播帶貨成本,增強監管震懾力。

來源:北京日報

記者 張楠

流程編輯: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