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 | 儘快完善新社保制度配套,充分捍衞靈活就業者權益
蔣璟璟
據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公佈的數據顯示:中國靈活就業從業人員規模達2億人左右,撐起了“零工經濟”新業態,包括外賣配送、快遞員、主播、甚至密室設計師等崗位。更靈活的就業,讓許多人有了補充收入的渠道。最近,平台對從業者如外賣騎手的管理制度、平台是否應負責從業者的社保等,再次引起多方熱議。(21世紀經濟報道)
大量的靈活就業人員,支撐起了零工經濟的蓬勃發展。之於此,還有另一種表述,那就是“非正式用工”。既然是“非正式”,那麼必然就有模糊性、不確定性,也必然更容易引發爭議和糾紛。到底是受僱還是自僱,能不能享有社保等福利保障?諸如此類的根本性追問,體現在個案中,往往表現為個體的困境。
現實中,所謂的“靈活就業人員”,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其一,就是有着清晰的自我認知,明確知曉自己屬於“非正式僱傭人員”,是不享有企業福利保障的;還有一類,就是自以為是“員工”而其實是“零工”,他們被置於“勞務派遣”等巧妙的制度安排下,糊里糊塗就被剝奪了享受企業社保的權利。後者,通常是維權案件的主要構成人羣。
從理論上説,“靈活用工”與“靈活就業”是雙方各取所需、互惠互利的,然而從實踐反饋來看,“零工經濟”卻在很多時候演化成了一方對另一方的利益蠶食,甚至表現出極強的負外部性,給全社會都造成了“擾動”。為此破題,很難從固有的法律制度中求解,也很難訴諸於市場自發博弈達致新的平衡。而只能寄希望於一套更具專門性和適應性的新的社保制度的出爐。這種新的制度,在框架設計充分考慮到了“零工經濟”的特殊性,同時也應當是強制的、剛性的。
新的用工模式,需要新的制度配套。只有實現了社會保障對靈活用工者的全覆蓋,才可最大程度趨利避害,實現新用工形態的最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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