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衞戰”中
淨土保衞戰被稱為
“看不見硝煙的戰爭”
因為大氣污染和水污染
我們能夠看到、聞到
可土壤污染我們很難直觀感受到
必須通過儀器檢測才能確定
其危害一般也要經過很多年
才能顯現出來
也許10年也許20年……也許更久
今天起為大家帶來
土壤污染防治科普系列小知識
提升大家對土壤污染防治的認知
共同保護土壤生態環境
助力創文攻堅 ↓
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堅持風險管控的原則,對於已經受到污染的地塊,採取的措施應當能夠控制風險,保證受污染地塊的安全利用。只要能夠管控住其風險,保證其能安全利用,就沒有必要一律要求進行修復。
風險管控
農用地風險管控主要是指通過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以及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等措施,保障耕地安全利用,確保農產品特別是糧食安全。
建設用地風險管控主要是指通過對污染地塊設立標誌和標識,採取隔離、阻斷等措施,防止污染進一步擴散;劃定管控區域,限制人員進入,防止土壤擾動;通過用途管制,規避隨意開發帶來的風險。
治理修復
污染土壤修復的技術原理為:(1)改變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態或同土壤的結合方式,降低其在環境中的可遷移性與生物可利用性;(2)降低土壤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按修復模式可分為原位修復技術和異位修復技術。
原位修復指不移動受污染的土壤,直接在場地發生污染的位置對其進行原地修復或處理的土壤修復技術。
異位修復是指將受污染的土壤從發生污染的位置挖掘出來,在原場址範圍內或經過運輸後再進行治理的技術。
土壤修復技術分物理修復、化學修復和生物修復3類方法,根據土壤的特性和污染程度選擇相對應的技術。由於土壤污染的複雜性,有時需要採用多種技術。
農用地地塊修復活動應當優先採取不影響農業生產、不降低土壤生產功能的生物修復措施,阻斷或者減少污染物進入農作物食用部分,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物理修復
是指通過各種物理過程將污染物從土壤中去除或分離的技術。目前常用的技術包括客土法、熱脱附、土壤氣相抽提、機械通風等。
化學修復
化學修復是指向土壤中加入化學物質,通過對重金屬和有機物的氧化還原、螯合或沉澱等化學反應,去除土壤中的污染物或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或毒性的技術。主要包括土壤固化穩定化、淋洗、氧化還原等。
生物修復
基本原理是利用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質的能力,達到去除土壤中污染物的目的,主要包括微生物修復、植物修復、動物修復和生物聯合修復,如引入蚯蚓,種植超富集植物等。
建設用地管理流程圖
農用地管理流程圖
主要政策法規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號)
2、國務院關於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
3、《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原環境保護部令42號)
4、《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原環境保護部令46號)
5、《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令3號)
8、 《 環 境 影 響 評 價 技 術 導 則 土 壤 環 境 ( 試 行 ) 》(HJ964-2018)
編輯:李豔紅
責編:曾珺
副總編輯:曾曉鋒
總編審:王小龍
信息來源:中山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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