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超半數消費者要求快遞“送貨上門”被拒

  中新經緯客户端6月2日電 據“浙江消保委”微信號消息,近日,消費維權新媒體聯盟聯合各地消協消保委組織共同開展“智能快遞櫃寄遞服務意願調查”,調查顯示,超半數消費者要求“送貨上門”被拒。

  調查稱,隨着智能快遞櫃的普及,新的快遞業的服務問題也逐漸顯現,快遞公司為貪圖省事,不經收件人許可擅自將快遞放入快遞櫃中的情況屢屢發生。按照《郵政法》規定,快遞必須按照姓名址投遞,但在現實中隨意簽收、未經允許放入智能快遞櫃等違規行為時常發生。

  多地消協、消保委組織要求快遞公司在使用快件箱存放快遞前,必須獲得消費者同意,建議將智能快件箱服務納入公共消費範疇。為了解各家快遞公司的快遞投遞情況及消費者對快遞櫃收費的態度,2020年5月12日-5月20日,消費維權新媒體聯盟聯合各地消協消保委組織共同開展“智能快遞櫃寄遞服務意願調查”。

報告:超半數消費者要求快遞“送貨上門”被拒

  超半數消費者要求“送貨上門”被拒

  本次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38550份,從結果看,67.6%的消費者網購頻率在每月5次以上。80%以上的消費者有暫存快遞的需求,49.22%的消費者不認可19:00後派送入櫃,40.98%的消費者從未接到派件意見徵求的電話,超半數消費者曾遭遇要求“送貨上門”被拒。

  消費對象分佈及取件特點調查對象多為經濟發達省市的單身獨居白領,多數調查對象對快遞櫃都有一定需求,近9成調查對象表示:“能否在免費保管時間內取出快遞”受派件時間影響較大,調查對象取件時間受工作時間影響較大,超7成在18:00之後取件。

  在派送與免費保管時長方面,19:00後派件無法在12小時內取出的調查對象最多,比例達49.22%;08:00前派件無法在12小時內取出的佔比29.27%;11:00-12:00派件無法在12小時內取出的佔比10.88%。89.37%的調查對象表示:對於“能否在免費保管時間段內取出快遞”(默認12小時)受派件時間影響較大。

  在取件習慣方面,在18:00-22:00取件的佔比73.5%,13:00-17:00取件佔比14.2%,近90%的調查對象習慣在18:00-22:00和13:00-17:00前往智能快遞櫃取件。

  超8成調查對象認為超時收費不合理;15.26%調查對象認為應延長免費保管時間;僅不到1%的調查對象認為12小時免費保管時間夠用。99.2%的調查對象不贊成“智能快遞櫃收取超時存放費用(12小時免費)”的做法。

  超四成消費者表示快遞公司沒徵求派送意見

報告:超半數消費者要求快遞“送貨上門”被拒

報告:超半數消費者要求快遞“送貨上門”被拒

  各大快遞公司派件服務評分方面,調查發現,各大快遞公司派件服務評分大多快遞公司在投放快遞時有違《郵政法》規定,未按照名址投遞;各大快遞公司派送意見徵求情況排名前五位依次為:順豐、京東、中通、EMS、圓通。超半數調查對象要求送貨上門時,遭到過快遞員的拒絕。40.98%調查對象表示:“印象中,沒有任何一家快遞公司在派送時電話徵求意見”。59.02%的快遞公司在派件時,會主動和調查對象溝通快遞放置點,排在首位的是順豐快遞。32.17%的調查對象未要求過“送貨上門”;28.28%的調查對象經常遇到要求“送貨上門”被拒的情況;25.20%的調查對象偶爾遇到。

  調查指出,為解決“最後一公里”,方便無法及時取件的消費者而設立的智能快遞櫃,如今更多的是為了方便快遞員而存在。各大快遞企業的快遞員未經同意就將快件放入快遞櫃的行為,不僅有違《郵政法》的規定,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快遞公司應積極採取相應措施,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着手研究解決方案,調整完善收費機制,回應用户合理訴求,以改善快遞員未經允許擅自將快遞投遞入櫃的現象,源頭上減少快遞配送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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