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天眼APP訊 : 直播帶貨終於有了名分。
7 月 6 日,人社部聯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發佈的公告顯示,互聯網營銷師職業下正式增設 “ 直播銷售員 ” 工種,廣大電商主播、帶貨網紅們自此有了正式的職業稱謂。
與此同時,“ 利用互聯網平台從事經營活動 ” 被教育部認證為就業指標;百度聯合央視新聞發佈的高考大數據顯示,電子商務成為 2020 高考生關注熱度前三的大學專業。
然而諸多利好消息卻難以掩蓋行業處於粗放式發展的現實。
明星、網紅直播帶貨 “ 翻車 ” 引發輿論熱議,貨不對板、假冒偽劣等問題引發的消費糾紛也常常見諸報端。
百聯諮詢創始人莊帥對 ZAKER 新聞表示,目前直播帶貨中各方都過於追求利益最大化,許多應該被重視的環節卻被直接忽略,行業亂象便是這種粗放式發展所帶來的直接後果。
不過他也表示,各類政策利好的推動,或將成為市場行業規範化發展的新開端。
熱度 “ 出圈 ” 純靠負面
發展了數年的直播帶貨並不是新興產物,此前也一直被類比為“ 電視購物 ”,並未掀起太大的波瀾。不過在疫情的影響下,直播帶貨煥發第二春,成了各方熱捧的香餑餑。
淘寶、拼多多、京東、快手、抖音、B 站、微信、愛優騰等等,擁有流量的平台紛紛加速佈局搭建舞台,各類企業家、明星、網紅、MCN 機構則競相上場。
例如在剛剛過去的 6.18,各直播帶貨平台爭搶明星藝人、流量名人的態勢,堪比各大衞視跨年晚會的“ 搶人大戰 ”。
比如淘寶直播列出了集齊幾乎半個娛樂圈明星的開播日程表;京東邀請了上百位明星,將直播帶貨做成了娛樂綜藝;快手電商簽下張雨綺,與平台原生網紅聯手賣貨等等。
不過對於大眾而言,動輒數千萬、上億的直播成交額已失去了新鮮感。明星、網紅在直播間裏傾力推薦,消費者買到手後卻大呼上當的 “ 打臉翻車 ” 事件更容易被罵 “ 出圈 ”。
例如羅永浩帶貨的 520 鮮花變爛花,陳赫直播間內的小龍蝦因變質問題被消費者投訴;快手頭部主播劉二狗則被曝光聯手商家銷售假貨等等,無一不引發輿論熱議。
“ 明星、網紅或各類主播,背後基本都有完整的團隊來操盤直播帶貨。” 一家 MCN 機構負責人對 ZAKER 新聞表示,直播銷售數據的好壞直接關係着主播們對外的合作報價,所以其背後的團隊往往會開展系統的數據分析和產品篩選,來儘可能確保直播帶貨的效果。
不過當被問及做好前期準備的情況下為何還出現這麼多 “ 翻車 ” 事件時,該 MCN 機構創始人只是對 ZAKER 新聞回應稱實際會存在許多不可控因素,再未透露更多信息。
“ 想要湧入市場的品牌商家遠大於主播數量,供需關係的不對等是導致直播‘翻車’的原因之一。” 莊帥稱,上述 MCN 人士表述的只是理想狀態,頭部網紅或明星羣體面對的是應接不暇的合作項目,基本無法真正深入瞭解和體驗產品,這勢必增大了所謂 “ 翻車 ” 的概率。
莊帥也表示,直播平台為了贏得更多的流量,還未形成一定有效的監管要求和門檻,認證、培訓、考核等機制均未起到更好的作用,這間接放任了亂象的發展。
負面案例的增多,也讓品牌商家產生了顧慮。
“ 身邊瞭解到的踩坑案例比較多,所以我們也不敢去盲目試水。” 廣東某企業電商總監唐永平對 ZAKER 新聞表示,直播帶貨的合作費用普遍都在上漲,訂單提升受益卻難以得到保障,所以其所在企業僅開展商家自播,還未在明星、網紅合作上進行嘗試。
值得注意的是,充斥着貓膩、套路、假貨的直播帶貨市場,甚至催生了以打假為核心內容的網紅孵化產業鏈,各類測評、打假博主不斷湧現,與上世紀 90 年代興起的職業打假人熱潮如出一轍。
屠龍勇士終成惡龍,打假博主們通過 “ 揭露 ” 直播帶貨亂象收割粉絲流量後,也還是會走進直播間,以同樣的直播帶貨方式來完成流量的變現,最終或將進入另一個 “ 翻車 ” 的發展循環中。
畸形的萬億級市場
“ 預計今年直播帶貨會成長為萬億級的市場。”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絡零售部主任、高級分析師莫岱青對 ZAKER 新聞表示,市場規模的擴張也加深了規範化的必要性。
莫岱青認為,經歷了快速生長期後的直播帶貨市場,已進入重塑發展的階段。主播、平台以及產業鏈上下游的資源有待進一步整合,需要相對統一的標準來協調各方角色之間的分工、銜接,從而來規範行業以及提高整體效率和品質。
這也意味着,直播亂象要得到整治,還需要主播、平台、商家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以及相應的法律體系的完善。
“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行業亂象問題在直播帶貨火起來之前就已經普遍存在。” 某電商企業人士韋博(化名)對 ZAKER 新聞強調稱,直播帶貨確實存在許多問題,但矛頭不應完全指向平台方。
韋博認為,貨不對板、假冒偽劣等問題並不是只存在於直播帶貨市場中,而是電商平台多年來一直堅持對抗的宏觀市場現象,平台的價值和作用不應被否定。
“ 淘寶直播從來不是一門流量生意,我們是從商業模式升級的角度來做直播帶貨的。” 基於平台視角,淘寶方面相關負責人也對 ZAKER 新聞表示,直播帶貨是平台整體消費者運營的一環,目標是為品牌商家提供更低成本的營銷方式,需要長尾運營和發展,並非短期流量收割的生意,規範化是其中的底層邏輯。
商家方面,唐永平表示強調數據的直播帶貨,背後是追求不正常低價的消費羣體,這樣的畸形模式對各方都會形成傷害,不應成為常態。
在他看來,商家企業不必盲目跟風,自主開展直播同樣能獲取流量紅利。商家羣體普遍迴歸理性,扭轉消費市場過分追求低價的心態和習慣,也是推動直播帶貨走向正軌的重要一環。
從法律層面而言,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亮對 ZAKER 新聞表示,相關主體違法成本低,消費者維權成本高,也是導致直播帶貨亂象的重要因素。
陳亮介紹稱,除《電商法》外,《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產品質量法》等多部法律中均有明確的法規來劃分直播帶貨中各相關主體的責任,維護保障消費者權益。
但直播帶貨涉及到的主體和法律關係複雜多樣,甚至存在身份交叉,不同法律關係重疊的情況,這對實際維權和落地執行形成了制約。
他進一步表示,直播行業的規範化發展不僅需要進一步強化法律法規和執法落地,還需開設違法舉報及維權平台、直播帶貨黑名單等多維度的監管措施,形成將不規範、虛假的直播帶貨行為納入社會誠信考核體系,並對相關主體採取經濟處罰、禁止准入等成套規範化體系。
總體而言,直播帶貨想要告別 “ 蠻荒時代 ”,進入規範化發展階段,無疑還需經歷漫長且曲折的征程。
ZAKER 新聞出品